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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一体化的五个维度:数据与事实

  长三角以不到4%的国土面积,承载了全国近四分之一的经济总量,集聚了超过三成的高新技术企业。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产业规模分别占全国约60%、三分之一和三分之一,10座GDP万亿级城市分布于一市三省。2020年,国家赋予这片区域“一极三区一高地”的战略定位:全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高质量发展样板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引领区、区域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改革开放新高地。五年过去,这套叙事从政策文件进入地方实践,理想与现实之间究竟走出了怎样的距离?以下从五个维度梳理可验证的数据与事实。

  一、增长极:体量在涨,动能待考

  2025年,长三角地区经济总量达到34.66万亿元,占全国比重为24.9%,较“十四五”开局之年的24.1%稳步攀升。沿沪宁产业创新带贯穿区域东西,“八市一区”以不到全国0.6%的土地面积,贡献了全国约11.85%的经济总量,成为创新与产业高度集中的发展轴线。数字不小,但占比提升幅度有限——过去五年间,长三角在全国经济版图中的份额仅上升了0.8个百分点,所谓的“强劲活跃”更多体现在存量优势而非增量爆发。

  产业集群的跨区域分工确有实质推进。长三角(含江西)大飞机集群入选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上海商飞带动平湖、杭州等地企业进入C919供应链,形成“研发在上海、总装在周边、配套在全域”的格局。新能源汽车领域的“4小时产业圈”更常被引用:一家整车厂可在4小时车程内获得全部配套零部件供应。以特斯拉上海超级工厂为例,其零部件本土化率已超95%,核心环节基本能实现4小时内配套。

  创新协同方面,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从上海单城扩展到区域联动。G60科创走廊九地2025年GDP总量达到9万亿元,占全国约1/15。九地研发投入强度为3.77%,高于全国1.08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占全国近1/7,科创板上市企业占全国超五分之一。但跨省市的研发经费互认、人才评价统一等深水区改革仍进展缓慢。

  二、高质量发展样板:示范区做了示范,但复制有门槛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被视作“样板中的样板”。“十四五”期间,示范区GDP年均名义增长7.3%,2025年达到约5716亿元,两区一县各自增速均位居所在省市前列。累计形成161项制度创新成果,61项已面向全国复制推广。清单式推进180个重大项目,10条省际断头路已陆续打通。

  制度创新方面,示范区累计形成154项制度创新成果,其中57项制度创新经验已面向全国复制推广。跨省通办事项超过3000项,565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1014家定点零售药店实现跨省医保结算。示范区还在规划全国第一个跨省域高新区,拥有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231家。

  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是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2025年度座谈会提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跨区域协同,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大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力度,布局未来产业,促进数字经济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2025年,上海市三大先导产业制造业产值同比增长9.6%,其中集成电路制造业产值增长15.1%,人工智能制造业产值增长13.6%。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同比增长6.5%,新能源产业产值增长12.9%,高端装备产业产值增长11.1%。

  三、现代化引领区:民生和生态的进展与缝隙

  现代化不只是GDP。在公共服务方面,长三角推进了医疗检查结果互认、养老服务标准互通、区域通办机制。2025年,长三角出口总额达10.84万亿元,占全国近四成;前7个月电动汽车出口货值同比增长43.9%。但具体到异地就医报销便利度、教育资源跨省调配、社保转移接续,体制性障碍仍未根除。浙江省承担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长三角层面的农业农村协同尚处在试点阶段,距离“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引领目标仍有明显落差。

  生态领域的协同相对务实。2025年,长三角区域41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1.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空气质量指数优良率为85.1%,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进入新一轮周期,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合作区持续深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运行多年。跨区域排污权交易试点、绿色低碳供应链平台、新型能源体系等均有部署。不过,行政考核中GDP权重仍远高于环保指标,地方在产业转移时对污染项目的“邻避效应”并未消失。

  四、一体化示范区:制度突破有亮点,行政壁垒未消失

  “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是一体化的核心命题。2023年修改的立法法将区域协同立法上升为国家制度,为跨省协同提供了法律依据。沪苏浙皖四省市人大据此协同制定《关于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2025年9月1日起同步施行,成为首部针对科创协同的地方性法规。这是一个实质性突破。

  硬件上,“轨道上的长三角”持续延伸。截至2025年10月,长三角铁路累计开行中欧班列2547列,同比增长3.3%。中欧班列通行线路已达15条,覆盖36个国家,运输货物涵盖电器产品、日用百货、工业机械、光伏等5万多种品类。审议通过的《关于强化都市圈同城化发展体制机制,提升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水平的意见》提出30项具体任务。但现实是,跨省地铁仍然罕见,省际公交线路开行需逐条谈判。

  要素流动方面,科技创新券已实现上海、浙江、江苏全域及安徽部分城市互联互通,累计支持金额超2.5亿元,服务企业超5000家。193台大型科研仪器实现“一网预约、跨域共享”,企业可用浙江创新券支付上海、江苏的技术服务。但共享仪器的使用率、跨省订单的履约纠纷处理机制,目前缺乏公开跟踪数据。人才专项计划支持跨区域流动,但社保、公积金、职称评定等配套改革滞后于口号。

  五、改革开放新高地:制度型开放刚起步,出海风险显现

  长三角的开放正从商品流动转向规则、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示范区已获两批中央部门授权的18项改革任务,其中14项已落地,包括用地保障、碳达峰试点、环评简化等,形成了一些全国首创的制度成果。从跨省域高新区的规划建设到跨省域医联体医师便利执业、管道燃气跨省域供应,从一体化营商环境优化方案到跨省域联合招商,示范区持续进行制度创新探索。

  制度型开放需要自贸区协同联动、航运贸易数字化平台、“一带一路”综合服务平台等具体抓手协同推进。长三角正以更开放的姿态参与国际科技合作,营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创新生态。新能源汽车产业从国内协作迈向全球竞逐,新能源汽车产量占全国超40%,形成产业集群效应。

  然而,全球供应链重构对长三角开放提出新挑战。2025年,上汽、吉利、比亚迪等车企正式启动司法程序,将实施反补贴措施的欧盟委员会诉诸欧盟法院。欧盟自2024年10月起对在中国生产的电动汽车征收反补贴税,对个别制造商税率高达35.3%。中欧班列运价波动、港口资源整合中的利益协调难度,也在考验“协同开放”的真实成色。制度型开放需要的不仅是自贸区里的政策“盆景”,更是跨境数据流动、知识产权保护、竞争中性等规则的系统性接轨——这些尚未成为长三角的普遍现实。

  既要看到34.66万亿的经济体量,也要看到占比增速的放缓;既要肯定示范区的161项创新成果,也要承认其可复制性有待验证;既要为跨省协同立法鼓掌,也要直面社保、教育、环保等深水区改革的滞后。面对“十五五”时期,长三角真正需要回答的问题是:当政策红利边际递减、外部环境持续收紧,这五个维度还能否继续向前推进?答案不在文件中,而在下一个五年的真实刻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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