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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城重拳打击食药犯罪 福喜加工出售过期食品逾万箱

   本报讯 上海检察机关联手公安、环保和食药监部门,重拳打击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药品环境等民生领域犯罪,取得了明显成效。这是劳动报记者昨天获得的信息。

  自2014年起,市检察院会同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食药监局等多部门先后下发了行刑衔接工作意见和实施细则,切实搭建了高效、畅通的部门协作平台。

  三年来,上海检察机关根据最高检的部署,开展了两轮“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共批准逮捕795人,提起公诉1447人,追捕追诉41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357件487人,其中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48件92人、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79件247人、危害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30件148人。

  非法处置油罐造成污染

  在昨天的发布会上,主办方披露了一批典型的民生犯罪案件。

  许某某系上海冠箭贸易有限公司实际经营人,经营煤焦油业务。该公司于2014年2月停止经营,总容量450吨的9个油罐一直存放于经营场地上。因地块上的建筑物属违章建筑需要拆除并清理,2016年3月25日,经许某某同意,曹某某、高某某、娄某某、陈某某、孙某某多次转手,将9个油罐卖给张某某。2016年3月25日,张某某在冠箭公司仓库内对油罐进行切割,并将油罐内的废煤焦油倾倒、冲刷,导致煤焦油渗漏,严重污染土壤、水体,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环境修复费用人民币1600万以上。目前,此案正在法院审理中。

  闵行区检察院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平台”发现案件线索后,于2016年4月7日向区环保局制发“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2016年4月13日,闵行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该案提请批准逮捕后,闵行区检察院经审查,对曹某某等5人进行追捕。此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优秀案件。

  倾倒危险废液获刑

  无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钱某某接受他人委托,处置158桶、每桶约1吨的工业危险废液。钱某某安排无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人员联系车辆、地点,于2015年5月21日、22日,驾车将110桶危险废液从宝山区运至嘉定区某石材厂倾倒;2015年5月23日22时许,在他们驾车将48桶危险废液运至青浦区一荒地准备倾倒时被民警查获。

  2016年2月25日,钱某某等8人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至3千元不等。

  福喜加工出售过期食品

  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福喜食品有限公司因退货产品大量回收积压,为挽回经济损失,两公司的母公司欧喜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深加工事业部管理人员杨某某、贺某某等决定将回收的产品继续销售或作为原料进行生产。2014年1月至7月期间,两公司的陆某某、杜某等生产、销售人员将回收食品或超过保质期的烟熏风味肉饼、冷冻香煎鸡排等食品作为原料,重新标注保质期后继续生产销售,涉案食品逾万箱,价值人民币200余万元。

  2016年2月1日,两公司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均被判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杨某某、贺某某、陆某某、杜某等10人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七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至3万元不等。杨某某被驱逐出境。二审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了罚没款共计人民币2428.5万元的处罚,并将该案相关涉案单位和责任人员纳入上海市食品药品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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