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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四确保”全力做好国谈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为全面落实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促进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泾县医保局自2022年开始实施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激励政策,积极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可持续性开展。

加强管理,确保集采药品落地见效。推进集采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协助医疗机构按时做好每批次集采历史量填报、确认、数据统计、审核上报等工作,并积极主动提前完成资金预付等。根据省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平台监测数据,结合采购督查情况,对全县参与药品集采工作的11家公立医疗机构的采购工作进行全程监管。2023年26个批次388种集采药品、耗材均完成时序进度,新增药品228种,采购总量同比增长101%。

注重宣传,确保集采政策深入人心。深入医疗机构、社区,大力宣讲惠民利好的集采举措,提高群众对政策知晓率。鼓励医生在诊疗过程中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合理引导患者用药习惯,提升公众对一致性评价的认识和对仿制药的信心。2023年共组织5次宣传培训。

严格考核,确保激励政策落到实处。2022年,通过对全县11家公立医疗机构合同周期已满的五个批次国家组织药品带量采购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累计拨付结余留用奖励资金207.33万元。根据省、市医保局考核相关指标及要求,近日,泾县医保局组织考核组,通过实地走访、调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2023年落实国家集采工作进行考核,现场逐一核查数据和佐证材料并进行打分,最终将根据检查结果确定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奖励资金。

合理分配,确保激励资金发挥效益。在市医保部门细致指导下,根据省、市医保部门下发的各批次集采药品数据,结合考核结果进行精准核算,全面落实药品集采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分配,激励医疗机构合理用药、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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