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18日入梅以来,宣城市持续出现强降雨天气,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面临严峻考验。为切实防范汛期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风险,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关于矿山防汛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加强汛期矿山安全监管,坚决筑牢非煤矿山汛期安全防线。
一是细化政策部署,筑牢责任防线。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我市第一时间转发国家、省《安全工作提示信息》《非煤矿山汛期工作提示》等文件,并以市防办名义印发《关于做好强降雨期间非煤矿山领域安全防范的工作提示单》,围绕责任落实、风险管控、应急值守和险情处置等关键环节提出明确要求,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是深化执法检查,全面排查隐患。入汛以来,市县两级应急部门聚焦非煤矿山重点区域和关键设施,持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累计检查矿山67矿次,组织市级专家深入一线指导帮扶7次,排查问题隐患297条,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针对端午假期等重点时段,派出2个专项检查组开展安全督导,确保假期安全形势平稳;此外,依托“安全生产月”平台举办“安全大讲堂”,邀请省级资深专家对全市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及排查方法等方面进行专题培训,帮助企业精准辨识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是强化调度指挥,严格执行停产撤人。强降雨期间,市县两级应急部门加强会商研判,及时调度受雨情影响较大的县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宣城市非煤矿山灾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及时报告和出现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及时撤人的规定》要求,有序组织人员转移到安全避险区域至风险解除。期间共停产矿山9座,安全撤离人员91人,切实保障了从业人员生命安全。
四是严把验收关口,做好监督复核。我市认真做好汛期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验收监督核查、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现场复核,积极推进尾矿库闭库销号工程等,并配合省厅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完成宣州区青峰山—枣子沟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等重点项目的现场复核,从严把关矿山安全准入。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密切关注雨情汛情,进一步强化督导问效和风险研判,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彻底、未及时撤人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全力保障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