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

首页>地方频道>金华>要闻

购车位(库)、储藏室如何提取公积金

  为更好满足缴存人多元化住房消费需求,我市进一步拓展公积金提取使用场景,迭代升级惠民政策,持续释放制度红利。

  现将提取新政——购车位(库)、储藏室提取介绍如下:

  一、政策内容

  拓宽住房公积金购房支出情形。缴存人家庭自2026年9月20日起,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配套车位(库)、储藏室的,可凭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协议、增值税发票和转账凭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金额。

  二、政策解读

  1.购车位(库)、储藏室提取的条件?

  答:缴存人家庭自2026年9月20日起,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配套车位(库)、储藏室,同时缴存人家庭名下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积金组合贷款)并且办了按月提取还贷业务。

  2.购车位(库)、储藏室能提取多少?

  答:提取总额不超过购车位(库)、储藏室的实际支付金额。

  3.办理购车位(库)、储藏室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答: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②申请人名下I类银行借记卡;③不动产权证书或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④购买配套车位(库)、储藏室的协议;⑤增值税发票;⑥转账凭证;⑦关系材料(配偶或直系亲属提取时)。

  4.购车位(库)、储藏室提取提取到哪里能办理?

  答:目前,需要申请人带上相关材料到当地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办理。

  三、案例解读

  案例:缴存人胡某在婺城区有一套自住住房,想在小区再购买一个车位,能否提取公积金?可以提取多少金额?

  答:可以提取。缴存人家庭自2026年9月20日起,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配套车位(库)、储藏室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购买车位实际支付的金额。

  胡某及其直系亲属可携带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②申请人名下I类银行借记卡;③不动产权证书或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④购买配套车位(库)、储藏室的协议;⑤增值税发票;⑥转账凭证;⑦关系材料(配偶或直系亲属提取时)至线下公积金窗口办理。

声明:本文由专栏撰稿人或通讯员供稿,内容仅供信息交流与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平台观点。相关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篡改;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长三角城市网。联系电话:15301592670;广告合作:19951968733。
919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