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

首页>地方频道>金华>要闻

我市举行历史文化名城日活动

3月18日,我市举行历史文化名城日活动。从当天召开的金华“3·18”名城日宣传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传承工作会议上获悉,在拥有金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兰溪、东阳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基础上,兰溪和浦江今年将分别启动申报国家和省级名城,力争早日形成“双国家名城、双省级名城”新格局。

2007年3月18日,金华被国务院批准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自2010年起,3月18日被确定为金华的“历史文化名城日”,每年举办名城日宣传活动,全面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

通过近年来科学有效的传承保护,我市现有国家级名村、省级名城、省级名镇、省级名村、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数量均居全省第一。截至目前,全市拥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1座、名镇2个、名村10个、街区1片;省级历史文化名城2座、名镇10个、名村32个、街区8片;历史地段2处、传统村落163个;文物保护单位984处、文保点1167处、历史建筑1881处、传统建筑315处,构建了纵向“名城(街区)—名镇—名村”和横向“文保单位—历史建筑—传统建筑”的双重保护框架,形成更完善更立体的金华特色保护名录体系。

3月18日,市名城办公布了2023年度13个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和传承示范案例。其中,婺城区古子城和上阳村、兰溪市游埠镇、东阳市李宅村、永康市芝英镇、浦江县新光村、磐安县墨林村和榉溪村、金华开发区寺平村9个为保护利用类案例;金东区岭五村“八仙积道共富带”、兰溪市诸葛村“人人都是股东、人人都是文保员”诸葛模式、义乌市李祖村“众创+文创”文旅融合发展模式、武义县坛头村共富“湿地明珠”4个为创新机制类案例。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1079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