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聚焦重点领域,积极履行财会监督主责,坚持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结合,问题整改与健全机制相统一,切实将财会监督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推进财政管理提质增效。
压实主体责任,明确整改靶向。市财政局下发整改通知书,对财经领域重点问题逐项明确整改标准、责任主体与完成时限,推动被查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实现问题动态销号、清仓见底。同时将财经纪律执行、财政政策落实及整改成效纳入高质量发展目标考核指标,以考核“指挥棒”强化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经纪律意识。
强化跟踪问效,凝聚监督合力。市财政局建立问题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常态化跟进整改进度,精准破解整改堵点难点。健全整改回访抽查机制,对上年度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不走过场、落地见效。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协同联动,重大问题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放大监督成效,促进财经纪律和财经秩序持续向好。
深化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市财政局针对典型问题深挖根源,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将监督结果与部门预算编制、转移支付分配、专项资金使用挂钩,有效提升财政财会管理效能。持续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机制,边改边治边建,推动制度修订完善,深化监督成果运用,实现财会监督常态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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