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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印发《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办法》

  根据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相关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支持本市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顺利开展,近日,市财政局拟订了《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正式印发,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确立本市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登记入库制度及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和透明度;二是规范可申请入库的主体,确保供应商范围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三是落实对标世行新一轮营商环境评估相关要求,畅通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渠道;四是事先告知供应商办理登记入库实行免费制。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以及供应商库调整完善等相关工作,确保广大供应商及时了解优化后的信息登记流程和维护更新要求,为本市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可靠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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