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8日,四川省乐山五通桥区二码头小学门口,4位护学岗人员全是爷爷奶奶,最大的67岁。两个人是第一次来,原因只有一句话:“儿女喊来站一下”。
前一天,教育局刚承诺整改,取消强制排班,杜绝高龄老人顶岗。
文件发了,人没换。
这不是乐山一个学校的问题。护学岗在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几乎遍地都是,围绕着它的荒诞剧情也在各地反复上演。2025年12月29日,湖南张家界永定区一位45岁的家长在护学岗执勤时突然晕倒,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孩子读三年级。广西百色一位妈妈被家委会强制排班,抱着两个月大的婴儿在门口站了将近40分钟,沟通后对方回应“没空就安排家人代岗”。二手交易平台上,“代站护学岗”服务全国多地都有,标价从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有商家累计服务超过1300次。
一个守护孩子安全的岗位,变成了签到拍照的形式。
它本来不是这样的
护学岗不是凭空冒出来的,也不是一开始就这么离谱。
20多年前,河北承德、山东聊城的一些民警,看到学校门口交通复杂,开始自发在上下学时段站岗守护。2011年,宁波一所幼儿园首创“护苗队”模式,因效果显著,被教育部作为“宁波经验”向全国介绍。2015年,公安部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公治〔2015〕168号),第七条明确提出“组织教师和家长志愿者在学校及校门口开展护校工作”。2019年,两部门又印发《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全面落实“护学岗”机制。
从民警自发,到地方经验,再到全国政策,护学岗走了20年。
它的初衷很朴素:守护学生上下学的“最后一百米”。按照制度设计,这支力量应该由公安机关警力、学校行政干部、保安员以及家长志愿者共同组成。家长是“志愿者”,是补充,不是主力。
但一项初衷不坏的制度,为什么在全国普遍跑偏?
“自愿”两个字,是怎么变成排班表的
学校对外永远说“自愿参与”。实际操作是另一套。
班级群接龙、按学号排序、家委会提前一周排好班发到群里。你不接龙,老师会问;你接龙了,就得去。有家长说得很直白:“老师没逼你,但你敢不接龙吗?”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蒋俏蕾分析过这件事,核心症结在于家校双方社会角色与心态的不对等。一方面社会对校园周边安全期待持续提升,另一方面学校安保的人力等资源有限,供需矛盾下发动家长协助本是善意补充,但家校并非平等主体,教师的日常问询、隐形评价都会形成约束。加之家长担忧护学参与度影响孩子在校待遇,即便学校强调“自愿”,也会演变成“软性强制”。
“自愿”写在纸上,执行起来靠的是家长不敢拒绝的心理。
但家长不敢拒绝,只是问题的一面。另一面是:护学岗的任务本身,就是从上面压下来的。
在一些地方,“护学岗全覆盖”成了上级对学校的刚性考核指标。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直言,部分地区将家长护学纳入学校考核,导致“自愿”变“被自愿”,这正是“代站岗”服务兴起的核心原因。一些地方政府在抓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时,认为学校可以调配家长资源,于是给教育局布置任务,教育局再压给学校,甚至将此纳入考核。
学校要应付“护校安园”考核,台账上得有人、有记录。公安警力有限,学校安保编制不足,缺口谁来填?家长成了成本最低的选择。有校长坦言,如果警力充足,“一部警车远比四个家长站岗来得实在”。
考核要的是台账,不是安全。 台账上有人,考核就过了。至于站在那儿的是谁,能不能应对突发状况,不在考核范围里。
从“志愿者”到“义务工”,中间隔着一整套考核压力。
把安全责任转嫁给家庭,这件事已经干了很久了
护学岗只是冰山一角。
批改作业、打扫教室、监考陪读、校门口执勤。家长的“义务清单”一年比一年长。每一次的解释都是“家校共育”,每一次的操作都是任务摊派。
“家校共育”这四个字,正在变成学校把自身责任打包转嫁的万能理由。
但法律层面其实很清楚。《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明确提出,学校应当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聘用专职门卫和保安员,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家长参与护学的定位,从制度设计之初就是“辅助性”和“自愿性”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也规定,公安机关应当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问题出在执行环节。由于警力和安保力量有限等原因,一些地方将本应由专业力量承担的责任,转嫁或摊派给了家长、社区志愿者,倡导性的“自愿参与”逐渐异化为强制性的“义务轮岗”。
公共安全服务的缺口,正在用家长的隐性成本来填。 请假扣的工资、老人搭进去的时间、花钱请人的开销,这些钱一分没少花,只是从公共账本转移到了家庭账本上。
出了事,谁来担责
2025年12月29日,湖南张家界永定区一位45岁的家长在护学岗执勤时突然晕倒,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当地教育局通报称,该家长站护学岗不到两分钟就晕倒了,护学岗是“家长自愿参加的”。
这件事把护学岗的法律责任问题摆到了台面上。
学校最初的回应是“家长自愿参加”。但律师指出,仅凭“家长自愿参与”这一事实,并不能完全免除学校的潜在责任。从司法判例来看,护学岗意外的责任认定,核心从不是“是否自愿”,而是学校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如果学校通过排班、施压等方式强制安排,家长无拒绝自由,学校原则上需承担更重的替代责任。即便家长确系自愿,若学校存在安全保障缺失——没有健康筛查、没有风险告知、没有急救设备——同样需要担责。
“自愿”不是免责声明。 学校组织了活动,家长在你的安排下站到了那个位置上,出了事你说“他是自愿的”,法律不认这个逻辑。
但更根本的问题在于:一个没有执法权、没有受过专业培训、没有防护装备的家长,为什么要被推到交通疏导和风险排查的一线? 二码头小学的护学岗制度要求家长“手持器械,在校门口外两侧值守”,“发现犯罪行为要及时制止”。这个岗位本身就不该由家长来站。
谁该站在那儿
护学岗的争议,说到底问的是一个很朴素的问题:校门口的安全,到底是谁的责任?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承担核心的专业守护职责,学校承担内部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社会力量承担的是辅助性、自愿性参与责任。责任边界本来是清晰的。
但在实际执行中,这个边界被模糊了。公安警力有限,学校安保编制不足,缺口谁来填?最方便的办法就是向家长征调免费劳动力。
已经有地方在改。深圳市龙岗区第二外国语学校(集团)可园学校于2026年3月23日起正式取消现有家长护学岗制度,通过新建接驳天桥连廊实现人车分流,并对保安进行了多轮培训。据媒体报道,龙岗区通过购买服务引入专业安保公司,护学岗专业化率提升至92%,家长满意度达89.3%。江苏张家港自2010年起实施“财政全额买单、委托专业保安公司招聘管理”的校园保安模式,目前全市校园保安733名,平均每名保安护卫284名学生,远高于苏州市确定的“每名保安护卫500名学生”标准,市财政核拨的保安人年均经费增加到7万元。
江西修水县不搞“人海战术”,上下学高峰让“警察、警车、警灯”到位,同时试运行“校园直通车”,通过预约制实现“校门到家门”的直达,拥堵时长缩短了75%。修水中等专业学校护学保安从6人减至3人,交警从6人减至2人;修水县第十小学护学家长从30多人减至17人。
这些地方想明白了一件事:安全是要花钱的。花在专业力量上,比花在家长身上靠谱。
但多数地方不愿意花这个钱。或者更准确地说,不愿意在“看不见”的地方花钱。 增加保安编制、购买专业安保服务、优化交通组织,这些都需要财政投入和制度设计,短期看不到“亮点”。而让家长站岗,成本最低——成本转移到了家庭,公共账本上干干净净。
值得注意的是,教育部2025年10月/11月印发的教师减负通知明确严禁要求教师承担上街执勤等非教育教学任务。这意味着,取消家长护学岗后,不能变相转为“教师护学岗”。熊丙奇指出,校门外的交通安全管理是社会事务,应由交管部门、社区或街道负责,建议借鉴社区主导的“社区护学岗”模式,联动学校、物业、热心居民组建志愿队。
那个67岁的老人,手里拿着的器械大概率从来没打开过。他站在车流里,反应速度、体能都跟不上突发状况。他自己就是需要被保护的人。但他站在那儿,是因为考核需要台账上有人,学校需要有人顶这个岗,而他的儿女需要向学校交差。
当一个制度最终落到67岁的老人身上,说明它已经把能转嫁的责任都转嫁完了。只剩下家庭里最没有议价能力的那个人。
护学岗全国都有,它的起点是民警自发的守护,它的初衷是保护孩子。但一项好制度,如果靠转嫁责任来运转,最终只会让最不该站岗的人,站在最危险的地方。
整改的第一步,不是发文件。是让那个位置上站着的人,变成该站在那里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