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稳步推进各类政策落地见效,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市经济运行延续稳中有进发展态势。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5年全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4221.11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99.65亿元,增长3.6%;第二产业增加值1979.34亿元,增长5.1%;第三产业增加值1942.12亿元,增长6.2%。
1.农业生产平稳增长
初步统计,全年全市农林牧渔业实现产值537.2亿元,同比增长3.8%。全年粮食产量485.06万吨,同比增长0.26%;油料产量16.1万吨,同比增长1.9%;畜产品产量60.3万吨,同比增长0.7%;蔬菜产量121.6万吨,同比增长4.3%;水果产量28.4万吨,同比增长1.2%。
2.工业生产形势稳定
全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4%。分行业大类看,37个大类行业中,27个行业增加值实现增长。增长贡献率居前的4个大类行业,分别是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金属制品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四个行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14.9%、47.1%、10.6%、11.3%。
3.市场消费稳定增长
全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23.9亿元,同比增长4.7%。从城乡结构看,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436.8亿元,同比增长4.5%,其中城区消费品零售额570.3亿元,同比增长3.8%;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87.1亿元,同比增长5.3%。全年,全市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7.1%。
4.金融存贷款保持较快增长
12月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5419.3亿元,增长9.5%,存款余额比年初增加468.5亿元。境内存款中,住户存款余额3753.2亿元,同比增长11.4%;非金融企业存款1058.4亿元,同比增长5.9%。
12月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5523.0亿元,增长6.9%,贷款余额比年初增加354.2亿元。其中,住户贷款余额1798.5亿元,与上年同期持平;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3722.9亿元,同比增长10.5%。
5.外贸进出口增速平稳
全年,全市实现进出口439.5亿元,同比增长9.0%。其中出口389.1亿元,增长11.6%,进口50.4亿元,下降7.8%。
6.居民消费价格保持平稳
全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同期增长0.1%。其中,医疗保健和服务类上涨5.5个百分点,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上涨5.3个百分点,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上涨0.7个百分点,居住类上涨0.3个百分点,衣着类下降0.1个百分点,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下降0.2个百分点,食品烟酒类下降0.7个百分点,交通和通信类下降3.6个百分点。
7.居民收入增幅平稳
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867元,增长5.8%。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374元,增长4.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734元,增长6.4%。
总体上看,全年全市主要指标总体平稳,经济运行保持稳中有进态势。但同时也要看到外部环境变化影响加深,全市经济恢复向好基础仍需加力巩固。下阶段,要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推动我市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
2025年全市主要指标数据
指 标
单位
绝对量
比上年
同期增长
(%)
一.地区生产总值
亿元
4221.11
5.5
第一产业
亿元
299.65
3.6
第二产业
亿元
1979.34
5.1
第三产业
亿元
1942.12
6.2
二.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
原盐
万吨
145.9
3.4
大米
万吨
107.8
-6.5
白酒
千升
6907
-12.9
卷烟
亿支
141.3
0.2
复合木地板
万平方米
236.9
-59.2
农用化肥
万吨
62.4
78.6
水泥
万吨
1025.7
-11.9
商品混凝土
万立方米
915.8
-9.1
锂离子电池
万千瓦时
963.4
143.5
发动机
万千瓦
2054.2
19.5
钢化玻璃
万平方米
16.7
-30.5
光缆
万芯千米
91.0
-45.2
冰箱
万台
537.6
-16.0
空调
万台
21.0
-32.8
彩色电视机
万台
242.9
-14.6
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亿元
1723.9
4.7
其中: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
亿元
-
7.1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
城 镇
亿元
1436.8
4.5
乡 村
亿元
287.1
5.3
四.月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
亿元
5419.3
9.5
月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
亿元
5523.0
6.9
五.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
100.1
0.1
六.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
35867
5.8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
47374
4.5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
22734
6.4
七.全社会用电量
亿千瓦时
364.8
0.6
其中:工业用电量
亿千瓦时
267.9
-1.0
附注
(1)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均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4)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