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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举办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专题活动,发布典型维权案例

3月11日,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由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指导、南京市消费者协会主办的“提升金融消费品质——2026年第十八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专题活动”在南京举行,近30家金融机构面向市民开展金融知识普及与金融咨询服务。现场还发布《2026年金融知识普及蓝皮书》第十八版,帮助公众增强风险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

活动现场,市消协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发布“金融消费维权典型案例”。这些案例精准聚焦金融消费新趋势、新问题,涵盖产品信息披露、服务收费合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等多个热点领域,帮助消费者认清金融消费中的权益边界,掌握避坑技巧与维权方法。

贷款结清仍遇催收?警惕金融机构信息衔接漏洞

消费者贺某2023年已足额结清贷款并取得证明,近日却突然收到A银行发送的催收短信,遂提出投诉。接到投诉后,A银行及时致电消费者,告知相关贷款业务已正式移交B银行负责,并建议进一步核实详情。经B银行初步核查,该催收短信由深圳市某非合作金融公司发出。经全面核查,确认此次纠纷的根源系B银行未及时完成贷款入账处理。

市消协和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在金融贷款业务中,金融机构有义务确保信息准确,及时更新信息,避免履职不当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这里也提醒消费者,在贷款结清后务必留存结清证明、转账凭证等所有相关单据;若遭遇无故催收,第一时间向涉事金融机构核实情况,并留存催收记录、沟通记录等作为维权依据。

信用卡年费悄悄扣?要注意确认收费规则等信息

消费者韩某办理C银行信用卡后,连续7年每年被扣除580元年费,且未收到银行任何扣费提示和通知。2025年9月起,韩某发现问题后与银行协商全额退费,对方却态度敷衍、方案反复,从拒绝退费到仅同意退1年费用加礼品,始终未能解决问题。经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C银行向韩某给予2000元补偿,并承诺在30天内完成全部补偿事宜。

市消协和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金融机构应及时告知信用卡年费收取标准与时间,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及公平交易权,面对异议,应积极核查解决。

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办理信用卡时,要主动确认年费收取标准、减免条件、扣费时间等关键信息,日常关注信用卡账单,若发现不明扣费、未提示扣费等情况,应立即核查。

保险销售只说高收益?警惕夸大宣传,务必看清全部条款

消费者刘某2018年在E保险公司投保寿险,保单总金额90.2万元,7年来累计已缴纳保费63.14万元。但E保险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误导,夸大红利收益,仅出示高档收益演示表促成销售,隐瞒低、中档收益情况,不但实际分红远低于宣传,而且合同中红利条款模糊。

刘某提出全额退保,E保险公司表示只能“按现价退保”。刘某提出投诉。E保险公司称,刘某投保程序完整,投保书由本人签字,回访中投保人对合同权益知晓,未发现其所述销售误导问题,无法满足其全额退保诉求。经调解,E保险公司提出终止合同,退还现金价值约34万元、额外补偿1万元左右,刘某不接受。目前该案已建议消费者走司法诉讼流程。

市消协和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保险销售应合规透明,全面披露产品信息,特别是收益不确定性、免责条款等关键内容,不得夸大收益或隐瞒风险。

同时也提醒消费者,购买保险时,切勿轻信销售人员“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口头宣传,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重点关注红利条款、免责条款、退保规则等关键内容,查看完整的收益演示表;投保后留存销售沟通记录、宣传资料等,若发现销售误导,及时收集证据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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