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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健全境内高速公路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区域协作”执法联勤联动机制

近日,市交通执法支队印发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健全淮安境内高速公路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区域协作”执法联勤联动机制。

一是健全市、县区两级区域执法力量调配机制。合理调配地方与高速公路交通执法力量,充分利用区域内执法大队(中队)、超限检测站(点)、交通综合执法站等执法站点资源,依托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等重要节点,优化执法资源配置,开展相关执法行动。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磋商会议的作用,共同提升执法人员针对同一类型案件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

二是健全高速和地方交通执法查处协作机制。定期开展数据分析研判,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普法宣传、集中整治、突击查处等活动,切实形成监管合力,推动执法力量互补、执法资源互享。

三是健全公路执法路域环境联合整治机制。高速和地方交通执法大队双方密切配合,着力解决公路执法难点难题,加强高速公路违法涉路设施、桥下空间、非法种植物、违法堆积物等路域环境的巡查、整治、执法,双方密切配合,着力解决公路执法难点难题。

四是健全区域内公路网协作管理机制。公安交警、应急管理、气象、卫健等相关部门参与,共同研究制定区域内公路网调度管理、交通管控、应急处置、事故救援、危化处置、恶劣天气、重点车辆管控、出行保障服务等方面协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实现交通状态、交通事件、施工养护、交通管制、气象信息、应急资源储备、重点车辆、监控视频等信息资源在区域内交互共享,推动实现公路“一张网”运行管理。

五是健全执法为民协同机制。加强对大件运输企业、大件生产企业、客货运输企业等源头执法对象的业务指导、督促帮扶,共同推进交通综合执法从“单一执法”向“管理服务”转变。常态化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通过交叉监督检查、交叉执法评议等方式,不断提升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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