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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雅周:法治实践激活基层治理新动能

近年来,针对基层治理中面临的矛盾多元、诉求多样等现实挑战,海安雅周镇通过聚焦“小微诉求”、规范“小微权力”、培育“小微习惯”,以法治实践激活基层治理新动能。

聚焦“小微诉求”

以及时回应筑造基层治理的信任基石

“小区里的树被刮倒了,影响日常通行。”“好的,收到,我们马上安排人清理。”“大户收粮食把我家种的东西压到了,怎么解决?”“调解员马上过去,你们不要起冲突。”在网格群和法润民生群中,这些看似不起眼的群众小事,往往是治理的“大事”。如果邻里纠纷、物业矛盾、消费维权等“小微诉求”长期积压得不到回应和解决,便会逐渐演变成影响社会和谐的“大隐患”。雅周镇依托村干部、网格员和“法律明白人”等工作队伍,搭建“诉求有处提、矛盾有人解、权益有保障”的闭环平台。各村(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工作群、入户走访等多种途径了解群众诉求并及时回应处理。这种“小事依法办、矛盾就地解”的模式,让群众在每一次法治实践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逐步建立起对基层治理的信任,为后续治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规范“小微权力”

以民主监督堵塞基层治理的漏洞缺陷

“现在村务公开更及时,村民对我们的工作也更信任了。”庞庄村负责人说。基层“小微权力”虽小,却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若缺乏监督,易滋生“微腐败”“乱作为”等问题,成为基层治理的“绊脚石”。雅周镇从规范“小微权力”这一“小切口”入手,指导各村(社区)制定并完善“小微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图”,用法治划清权力边界、明确运行流程,有效防范权力滥用,以法治监督堵塞基层治理的漏洞缺陷,提升基层治理的透明度与公信力。

培育“小微习惯”

以法治素养激活基层治理的内生动力

“居民朋友们,本次推送《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润民生群中,“法律明白人”定期推送“每日一法”。雅周镇从培育群众“小微法治习惯”入手,常态化组织开展“每日一法”“‘法律明白人’以案释法”“援法议事”等活动,通过日常化、场景化的普法与实践,让法治思维融入群众生活,激发群众主动参与治理的内生动力。打造兴雅社区宪法公园、东夏村法治文化园等法治文化阵地,为居民提供集学法与休闲于一体的平台。当法治成为群众的“日常习惯”,基层治理的效能也随之实现质的飞跃。

从回应“小微诉求”到规范“小微权力”,再到培育“小微习惯”,雅周镇聚焦基层治理的关键环节,在法治实践的过程中凝聚了群众信任、规范了治理流程、更激活了参与动力。接下来,雅周镇将继续以精准化、精细化的法治实践,不断撬动治理效能的大提升,为推动镇域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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