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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住建局联合多部门开展物业和燃气领域普法宣传

“针对小区内多栋洋房的一楼区域出现破坏绿化、改造圈建院子的行为,物业劝阻无效后未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最终镇江高新区建设和交通局对该企业作出了处人民币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8月26日,在镇江市物业、燃气领域专项普法宣传活动现场,执法人员结合高新区某小区的真实案例,向在场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详细解读法律条款,引得台下人员纷纷提笔记录。

此次活动由市住建局联合京口区住建局、镇江高新区建设和交通局、镇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共同举办,京口区、高新区辖区内近60家物业服务企业、90余名物业项目经理和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将精心编制的普法宣传材料发放至参会者手中,材料中清晰列出物业领域6类常见违法行为及对应处罚标准,如拒不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将处5万元至20万元罚款、挪用公共收益最高可罚挪用资金的2倍等。清晰的条款与处罚金额帮助参会企业进一步明确了违法成本。

在“以案释法”环节,市住建局、京口区住建局结合近期办理的物业领域违法行为、燃气安全管理等方面典型案例,深入剖析法律法规,引导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压实主体责任,规范服务行为。镇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还围绕住宅小区燃气设施保护、安全管理责任等作专题宣传,强化各方燃气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理能力。

此次普法活动紧密结合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要求,系统梳理并解读了物业、燃气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帮助物业企业“学法、懂法、用法”。(王亚鹏 记者 朱秋霞 见习记者 杨紫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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