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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域司法共筑生态屏障 镇常法院签署《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协议》

一江碧水映初心,双城合力筑青屏。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共同筑牢长江经济带生态安全屏障,12月10日,镇江、常州两地法院在镇江中院正式签署《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协议》,携手开启环境资源审判跨区域协同新篇章。

协议聚焦环境资源审判实践需求,系统构建了涵盖跨域立案、巡回审判、案件执行、生态修复、信息共享等十个方面的协作框架,旨在打破地域壁垒,形成保护合力。为确保协作落地见效,双方同步建立了定人定时的常态化联络与反馈机制。

常州中院负责人表示,此次两院签署协作协议,正是以司法之力响应总书记“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的要求,推动环境资源审判从“单兵作战”向“协同共治”转变,为常州、镇江两地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司法保障。

一江相连、山水相依,镇江与常州共同构成了江苏“美丽中轴”上生态优美的绿色廊道,两地也共同肩负着守护这片绿水青山的司法责任。对共同家园的珍视与担当,成为两地法院深化协作、共筑屏障的坚实基础。

加强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必须提高站位、凝聚共识、持续用力。镇江、常州两地法院将以此次协议签署为契机,着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贯穿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的司法协作体系,真正实现环境资源审判“一盘棋”格局,努力打造跨区域司法协同的示范样板。

同饮一江水,共护一片绿。此次签约标志着镇常两地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进入协同发力、深度融合的新阶段。两地法院将聚焦“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更大进展”,紧紧围绕协议内容,积极履职、紧密协作,致力于构建统一、公正、高效的审判体系,切实提升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效能,为区域的蓝天碧水与绿色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记者 张驰川 通讯员 王天 齐俊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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