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信用红黑名单的共享通报制度
根据《协议》,四省会城市将以各自区域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基础,加快实现信用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用信息的共享交换,初步实现四市企业重要信用信息的共享交换,逐步推进四市企业基本信息、资质资格信息、良好信息、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的共享交换。探索跨市的“互联网+信用”服务和监管模式,依法向社会提供四市企业信用信息的查询服务。
同时,建立信用红黑名单的共享通报制度,在四市区域内,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的“信用红黑名单”实现互认。共同推进在行政管理事务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加大守信主体跨区域业务的支持力度,为守信主体提供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激励政策;在工商管理、税收监管、质量监管、食品药品、环境保护、旅游等重点领域,试点推进失信企业和个人联合惩戒,共同探索建立基于信用体系的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逐步扩大对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范围,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区域联动机制。
四市区域内实现信用信息和服务互认
《协议》提出,将制定促进四市信用服务市场发展和加强信用服务机构协同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度。鼓励有实力、有资质的社会机构积极投资信用服务行业,吸引国内外知名信用服务机构入驻四市;扶持和培育区域内本土评级机构发展,鼓励和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开展信用保险、信用调查、信用评级、信用管理咨询及培训、信用担保、商业保理等信用服务;加强信用行业组织建设,鼓励开展跨区域行业自律和业务拓展等合作,并在四市区域内实现信用信息和服务互认。
此外,建立四市社会信用体系合作共建推进小组,四市每年轮流举办一届社会信用体系合作共建研讨会,围绕四市社会信用体系合作共建开展专题研讨交流。(首席记者 张平) 》》》相关推荐:武汉长沙合肥南昌公交“一卡通”将启用 一卡在手可行遍四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