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油93号升级为92号每升上涨0.14元
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自2017年1月1日零时起,我省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同时停止销售低于国V标准车用汽、柴油。升级后的车用汽、柴油零售和批发价格同步调整。调整后,我省车用汽油调价幅度每升0.14元左右,普通0号和10号柴油价格不动。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油品质量升级价格政策有关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845号)规定,车用汽、柴油(标准品)质量标准从第四阶段(国Ⅳ 标准)升级至第五阶段(国Ⅴ标准)的加价标准分别为每吨170元和160元,其中:车用汽油(国Ⅴ)89号(标准品)、92号、95号油品价格,分别在原车用汽油(国Ⅳ)90号(标准品)、93号、97号油品价格基础上加价执行。
以以往93号汽油为例,最后一次调价是2016年12月28日,调价后价格为6.32元/每升。此次油品升级后,最常用的92号调整至6.46元/每升,每升上涨0.14元。
第五阶段车用汽油98号(国Ⅴ)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制定具体价格。 晨报记者 余佼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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