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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消保委发布国庆节消费提醒 不盲目购买打折、特价商品

案例:每逢节假日,很多消费者都会选择购买一些时令生鲜。今年五一期间,合肥市吴先生在网上订购了一款海参产品。虽然商家承诺冷冻运输、72小时内到货,但是由于快递公司发错地址导致延误,该海鲜食品四天后才送达吴先生手中,而此时的产品包装里用来冷冻海参的冰块早已融化。面对高价的海参,吴先生与快递公司就产品变质而需赔偿的金额而无法达成一致。

市消保委提示消费者:现在很多小区都建有代收货的快递包裹箱,一些快递人员有时为赶时间甚至在不通知收货人的情况下直接将快递包裹交给门卫或投入包裹箱了事,导致一些时令生鲜食品因长期未取而变质损坏。节日期间,消费者在网上选购海鲜、水果等不易保存、易腐易变质食品时,应当与商家提前沟通,选择正规有资质、规模较大的快递公司,避免出现快递包裹投递不及时造成损失。同时消费者可利用快递公司提供的快递查询服务跟踪查询,关注物流信息及时收货,在快递运输进程异常时亦可有的放矢。最后,消费者应事先和商家约定好相应赔偿事宜,对双方就约定事宜的聊天信息或者网页宣传的相关条款进行截屏保存,便于及时维权。

关键词:打折促销 不盲目购买打折、特价商品

案例:节日期间商场超市打折促销活动集中,很多消费者习惯在节假日购买家电建材等大宗商品。春节期间,李女士在某商场以促销价购买了一台品牌热水器,由于价格较低,李女士担心是样品机,销售人员一再承诺会发新的正品机。当热水器送到时,李女士留了个心,仔细查看外包装,却发现热水器的生产日期居然是五年前。

市消保委提示消费者:面对纷繁的节日促销信息,还应货比三家、理性购物,面对打折、特价商品不盲目消费,注意“三包”期限,警惕工程机、样品机和临期食品等;不要因满额赠礼之类的促销活动冲动消费,购买一些不需要的商品和服务;要看清广告的内容是否与购买的商品真实一致,防止一些不法经营者夸大或虚假宣传,对商品“偷梁换柱”。大部分促销活动优惠政策有着各种规定时间、限制范围和使用条件,消费者对打折、返券促销活动要保持理智,购物前要详细了解活动规则和使用返券的相关事宜,对参加优惠活动的商品范围要充分了解。将商品平时的价格与节日促销价格进行比较,现场核对购物小票,谨防降价、打折、赠送等促销活动中的价格欺诈行为。总之,面对各种诱人的促销活动,消费者应该了解清楚后再行消费,莫把“陷阱”当“馅饼”。

冯?? 合肥晚报 合肥都市网记者 杨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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