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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婚期酒店“撂挑子” 合肥消保会:婚庆消费谨防“甜蜜陷阱”

  给酒店交了1000元定金预订婚礼场地,临近婚期,酒店却突然告知不能接待;开开心心拍完婚纱照,却被影楼告知,需追加1000元……中秋国庆“双节”临近,不少人选择在假日里拍摄婚纱照或举办婚宴。然而在婚庆甜蜜消费的背后,却隐藏着一些消费“陷阱”。合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中秋国庆双节将至,婚庆消费时得多留个心眼。

  拍摄婚纱照

  莫名其妙被加千元

  消费者何先生和女友在一家婚纱摄影店以2400元的价格拍了一套婚纱照。过了两天,何先生到婚纱摄影店选照片时,对方却要求他追加1000元钱,并声称不交钱不给洗照片。“事先讲好全套2400元,怎么还要交钱?”面对何先生的质疑,对方称要加上相框、相册以及后续服务费用。何先生虽已据理力争,最终还是交了600元。

  消费提示:为了不给喜庆的婚姻大事留下不舒服的“小插曲”,建议新人拍婚纱照时要留意:首先,不要随意预约摄影,最好是“货”比三家,或向有经验的朋友咨询,选择口碑较好的正规影楼,在影楼举办的各类秀场或街头促销展台预约婚纱摄影时,要看清服务项目,不要被豪华的包装迷失了眼睛。其次,不要轻信商家口头承诺和宣传,要对影楼的整个拍摄过程及后期制作可能产生的费用做详细了解,并进行约定。由于婚纱摄影在约定服务套餐之后还有许多加价的环节,比如化妆时要用到的假睫毛、定妆水等,都有可能成为费用增加的环节,稍不留心,就会掉入“陷阱”。签约时要慎交定金,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定金最多不能超过总价的20%。签合同时要把协商好的条款一一列明。

  交了定金办婚宴

  却临时被“爽约”

  近日,合肥市民刘先生来到消保委投诉,称其与某酒店预定好婚宴,并缴付1000元定金,但临近婚期,酒店突然告之他不能按期接待,理由是接待他的服务员搞错了,他定的婚宴日期事前已预定出去了,随后酒店退还他1000元定金。因刘先生手中只有标明1000元定金字样的收据,给维权带来诸多困难。

  消费提示:首先,预订婚宴一定要对酒店的规模、经营状况等进行了解,尽量选择一些有一定规模、经营好、重信誉的酒店。其次,预订婚宴一定要同酒店签订详细的书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在订单上写明设宴的日期、厅房名称、桌数以及菜式品种、数量、价格、每项服务收费价目;除要求酒店出具正规的定金收据外,一定要与对方签订正规的书面合同,并在收据、合同等材料上加盖公章。对消费中一些事项如酒店赠送的项目要特别注明。由于一些热门酒店的婚宴多提前数月提前预订,考虑日后因特殊情况可能会延期或取消,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对未履行合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约定。特别是临近婚宴日期前,消费者最好主动与酒店再次确认。在婚宴消费时,对饭菜质量要仔细查看,避免出现与合同约定不符合的情况,在结账时,也要注意对账单逐一审核,以免权益受损。

  婚车途中熄火

  临时换车引不爽

  今年“五一”期间,消费者王先生在某婚庆公司预定了一辆四排座、白色、八成新的凯迪拉克婚车,签约时该公司保证:一旦发生意外,会提供林肯四排白色或奔驰四排白色车作为备用。可到婚礼当天,原定13:00到达的婚车直到14:15才来,开了没几步就熄火了,公司此时却表示备用车也在使用中,要用车可以,只能换辆奥迪。为了不耽误婚礼举行,王先生只好退而求其次,答应公司临时派辆奥迪车过来替换,不仅耽误了许多时间,换车也让他感到很不爽。

  消费提示:一是慎重选择婚庆礼仪公司。要看婚庆礼仪公司是否合法经营,有无营业执照,从事婚庆礼仪服务的主持人、摄影摄像师等人员之前有无相关工作经历和相应资质证书。其次要与经营者签订书面的详细合同,明确服务的时间、项目、地点、费用、双方的违约责任、权利义务和争议解决的方式等,保留好合同、发票等消费凭证。尽可能将可考虑到的服务细节和违约责任写入合同,越细越好。值得一提的是,双方的一些口头承诺也要及时写入合同中,如对婚车的品牌、型号、款式、颜色等,做到心中有数、有备无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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