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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

  日前,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就加快县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健全优质高效的乡村医卫体系提出14项具体措施。

  根据实施意见,到2025年,乡村医卫机构定位更加精准,功能布局更加均衡合理,人员素质和结构明显优化,90%县(市)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达到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水平;“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初步形成,力争基层诊疗量占比达到65%,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

  实施乡镇卫生院分类管理。到2025年,原则上1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实施一类管理,6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实施二类管理,其他乡镇卫生院实施三类管理。重点支持建设能力较强、具有一定辐射和带动作用的一类乡镇卫生院。常住人口20万以上、区域面积较大、县城不在县域中心、县级医院服务覆盖能力不足的县,在县城之外选建1至2个一类乡镇卫生院建设县域医疗次中心,使其基本达到县级医院服务水平。

  完善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常住人口较多的行政村建设中心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执业(助理)医师和1名护士。对于邻近乡镇卫生院、人口较少等不适宜单设卫生室的行政村,采取乡镇卫生院定期巡诊、派驻以及邻(联)村延伸服务等方式,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供给。

  健全乡村公共卫生体系。加强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相关科室标准化建设,2025年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专职公共卫生医师。一般乡镇卫生院建立标准化的发热诊室(哨点)和肠道门诊,配齐疫情防控物资;有条件的乡镇中心卫生院建立标准化的发热门诊,配备负压救护车。

  实施意见还就加强乡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农村急救网络建设等方面提出举措。其中,按照10公里至20公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乡镇院前急救站点,一类乡镇卫生院配备急救型救护车,其他乡镇卫生院配备普通救护车,构建“县级急救中心、乡镇院前急救站点、乡镇卫生院”三级急救网络。增加乡村医疗机构儿科、口腔等紧缺人才供给,逐步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到2025年,村医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比例提高到45%左右,逐步形成以执业(助理)医师为主体、全科专业为特色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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