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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个农村供水工程上榜首批水利部标准化管理评价农村供水工程

近日,水利部办公厅发布《关于通过2023年度水利部标准化管理评价农村供水工程的通报》,全国一共80处农村供水工程通过评价,其中徐州市共2处农村供水工程榜上有名,对持续推进标准化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示范带动作用。

我市上榜的2处分别为:

1.丰县付庄水厂

丰县付庄水厂取用微山湖小沿河及大沙河饮用水源地原水,总投资约3.5亿元,总规模20万立方米/日,其中一期项目10万立方米/日于2018年11月投入运营;二期工程10万立方米/日于2020年3月底通水运营。

2.新沂市唐店水厂

新沂唐店水厂取用骆马湖饮用水源地原水,总投资6.9亿元,总规模20万立方米/日,其中一期项目10万立方米/日于2013年7月投入运营;二期工程10万立方米/日于2019年5月通水运营。

2023年是开展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的第一年,此次评价涵盖设施良好、管理规范、供水达标、水价合理、运行可靠等五个方面的指标要求,评价工作采用由下至上申报的方式逐级认定,通过省级评价且满足水利部评价条件的,可申报水利部评价;通过水利部评价的,认定为水利部农村供水标准化管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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