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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城管部门出新规 违建将被列入“失信”

  搭违建、贴"牛皮癣",一直是城市管理的难点,近日,扬州市城管部门发布新政:今后,如果单位、个人搞违建或者有其它影响市容市貌行为,且屡教不改,将被列入"失信"名单。

  扬州城管部门发布的《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实施意见》,将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行为分为一般和严重两个等级,主体包括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今后,如果单位和个人有违建、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等五类行为,均将被视为一般"失信";相关部门约谈后,当事人"屡次不改"或存在暴力抗法等行为,将被视为"严重失信",记录个人信用档案。公务员招考,贷款等方面都要受限。

  企事业单位如果因为影响市容,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将被限制乃至取消政策性资金支持,同时被限制招投标。文件同时规定,涉事单位和个人因严重违规进入失信名单,社会曝光期限为三年,想要修复信用,需及时修正错误并消除社会影响,同时一年内不再发生同类失信行为。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田远 扬州台 编辑/赵恩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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