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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临时救助取消户籍地限制

  昨日记者从亳州市民政局了解到,亳州市全部取消临时救助户籍地和居住地限制,今年一季度,全市共实施临时救助1676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710.9万元,救助人次、支出资金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21.4%、32.7%,救助人次和次均救助水平大幅度上升。

  优化救助政策。亳州市全部取消临时救助户籍地和居住地限制,由困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全面实施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4倍低保标准(2824元)以下的小额临时救助,由乡镇(街道)直接救助;对“急难型”困难群众,采取先行救助后补材料的方式,全力提高救助时效,第一时间把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今年以来,全市共向乡镇(街道)拨付临时救助备用金165.5万元,实施临时救助备用金救助329人次,支出救助资金81.7万元,开展非本地户籍救助5人次。

  强化政策宣传。亳州市在市政府网站,公布现行的临时救助政策,及时更新救助标准和办理流程;印发“临时救助政策问答”宣传彩页,通过一问一答方式,对救助对象、救助标准、申办流程等进行通俗易懂介绍,不断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

  深化主动排查。亳州市依托“亳州市社会救助大数据平台”,实现困难群众线上自动预警,线下定期比对医保、乡村振兴等困难群众数据,及时印发困难群众排查通知。要求县区民政部门联合乡镇(街道)对预警群众进行全面排查,对符合条件人员主动开展临时救助,及时缓解群众家庭困难。今年以来,全市对医保、乡村振兴等部门预警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525人次,支出临时救助金235.6万元。

  畅通救助热线。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全部设立临时救助服务热线,通过政府网站、镇村社会救助公示专栏进行临时救助号码公示,同时依托全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7×24小时全天候接受群众咨询求助,打通社会救助服务“最后一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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