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通告,自12月1日起,在全市开展全面应用电子营业执照改革试点。
通告称,将以往企业身份证明以纸质营业执照为主要载体的传统模式,升级为以电子营业执照为主要载体的新型模式,对全市企业(含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下同)原则上不再主动核发纸质营业执照。
在行政许可、政务服务、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等涉企业务中,能够通过数据共享、电子营业执照调用等方式查询核验企业信息的,相关政府部门和银行、保险、水电气暖、通信等机构,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纸质营业执照,切实为企业降成本、增便利。
企业设立或变更登记后,即时生成电子营业执照。登记机关要指导企业及时下载、领取和应用电子营业执照。企业将自行打印的电子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主要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或通过电子显示屏等途径展示电子营业执照,均视为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亮照义务。
通告要求,涉企监管部门要及时转变工作理念,提升智能化监管效能,对企业开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等工作时,通过数据共享、电子营业执照调用等方式获取企业登记基本信息,不得要求企业必须出示纸质营业执照。
通告指出,将推动营业执照线上线下数据同源、同步更新,坚持智能服务与传统服务创新并行,保留线下使用纸质营业执照的个性化需求服务。企业办理特殊事务或跨省开展经营活动需要纸质营业执照的,登记机关要提供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纸质营业执照申领服务。
通告还特别指出,电子营业执照的下载和使用均为免费服务,各级部门、各单位不得向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收取任何费用。
记者 王永霞 通讯员 唐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