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补贴信息预登记通道现已开放!
7月1日补贴申领通道正式开放后
系统将自动调取预登记信息
生成申请信息
无需重复提交材料
详细申请指南如下

✅ 1. 在我市各类用人单位就业创业的普通高校(含国(境)外)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全日制毕业生;
✅ 2. 首次就业创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即在就读非全日制研究生前及期间均无就业经历)。
重要提醒:同一人只能享受一次生活补贴。
✅ (一)申请人参保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1. 在我市依法纳税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创业,且在我市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2. 在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就业且在我市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3. 在宁部、省属单位就业,且在我市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在省级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我市缴纳失业保险。
✅ (二)生活补贴分两笔发放,每笔发放50%。
👉 1. 第一笔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应在连续参保满6个月(自2026年1月1日起算)后提交申请。其中,连续参保的首月应在毕业后1年内,申领时应在毕业后1年半内。
👉 2. 第二笔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应在连续参保满12个月(自2026年1月1日起算)后提交申请。其中,连续参保的首月应在毕业后1年内,申领时应在毕业后2年内。
重要提醒: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应在申请时限内及时申领补贴。错过申领时限的,不予补发。
(申请时限要求详见生活补贴常见问答第5条)
申请人需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保信息通过社保系统数据比对获取。
✅ 1. 申请人登录“我的南京”APP,依次选择[智慧人社]—[补贴服务]—[生活补贴],填写相关信息后完成申请。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重要提醒:第一笔补贴需自主申请,审核通过的,第二笔补贴系统将自动比对审核发放。若计入连续参保期间有劳务派遣经历、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两笔补贴均需自主申请,申请时需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单位核实工作经历。
✅ 2. 系统自动抓取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选择并填写学历信息,同时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完成上述内容并填写户籍信息后选择“下一步”。

✅ 3. 申请人需填写连续参保的首月,系统自动比对出自该月起连续6个月的参保情况。提交后系统弹出承诺书,再次勾选并点击“确定”即可完成操作。(若计入连续参保时长期间有劳务派遣经历、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则须在页面底部勾选确认“您在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单位有参保记录”后方可提交。)


✅ 4. 成功提交后,系统会弹出“您已提交申请,请等待审核结果!”的提示,点击“确定”返回初始页面即可看到一条待审核记录。点击该记录“详情”,便可随时查看审核状态。


审核通过后,各区人社部门将补贴直接发放至申请人江苏省社保卡金融账户。
重要提醒:申请人需前往社保卡对应银行提前激活金融账户。
南京人社服务热线
025-12333
南京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83151840
83151908
玄武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83693348
鼓楼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68730231
秦淮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84251201
建邺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86460181
雨花台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52883445
栖霞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85300339
浦口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58461982
六合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57118510
江宁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52163620
溧水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57207179
高淳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68901030
江北新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68715318


生活补贴信息预登记通道现已开放!
7月1日补贴申领通道正式开放后
系统将自动调取预登记信息
生成申请信息
无需重复提交材料
详细申请指南如下

✅ 1. 在我市各类用人单位就业创业的普通高校(含国(境)外)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全日制毕业生;
✅ 2. 首次就业创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即在就读非全日制研究生前及期间均无就业经历)。
重要提醒:同一人只能享受一次生活补贴。
✅ (一)申请人参保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1. 在我市依法纳税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创业,且在我市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2. 在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就业且在我市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3. 在宁部、省属单位就业,且在我市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在省级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我市缴纳失业保险。
✅ (二)生活补贴分两笔发放,每笔发放50%。
👉 1. 第一笔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应在连续参保满6个月(自2026年1月1日起算)后提交申请。其中,连续参保的首月应在毕业后1年内,申领时应在毕业后1年半内。
👉 2. 第二笔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应在连续参保满12个月(自2026年1月1日起算)后提交申请。其中,连续参保的首月应在毕业后1年内,申领时应在毕业后2年内。
重要提醒: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应在申请时限内及时申领补贴。错过申领时限的,不予补发。
(申请时限要求详见生活补贴常见问答第5条)
申请人需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保信息通过社保系统数据比对获取。
✅ 1. 申请人登录“我的南京”APP,依次选择[智慧人社]—[补贴服务]—[生活补贴],填写相关信息后完成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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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第一笔补贴需自主申请,审核通过的,第二笔补贴系统将自动比对审核发放。若计入连续参保期间有劳务派遣经历、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两笔补贴均需自主申请,申请时需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单位核实工作经历。
✅ 2. 系统自动抓取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选择并填写学历信息,同时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完成上述内容并填写户籍信息后选择“下一步”。

✅ 3. 申请人需填写连续参保的首月,系统自动比对出自该月起连续6个月的参保情况。提交后系统弹出承诺书,再次勾选并点击“确定”即可完成操作。(若计入连续参保时长期间有劳务派遣经历、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则须在页面底部勾选确认“您在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单位有参保记录”后方可提交。)


✅ 4. 成功提交后,系统会弹出“您已提交申请,请等待审核结果!”的提示,点击“确定”返回初始页面即可看到一条待审核记录。点击该记录“详情”,便可随时查看审核状态。


审核通过后,各区人社部门将补贴直接发放至申请人江苏省社保卡金融账户。
重要提醒:申请人需前往社保卡对应银行提前激活金融账户。
南京人社服务热线 | 025-12333 |
南京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 83151840 83151908 |
玄武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 83693348 |
鼓楼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 68730231 |
秦淮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 84251201 |
建邺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 86460181 |
雨花台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 52883445 |
栖霞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 85300339 |
浦口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 58461982 |
六合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 57118510 |
江宁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 52163620 |
溧水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 57207179 |
高淳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 68901030 |
江北新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 68715318 |
来源丨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南京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