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宣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提升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至二级的通知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城市防洪指挥部:
鉴于当前防汛防台风的严峻形势,根据《宣城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会商研判,市防指决定自7月11日12时起将防汛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提升至二级。各地各部门要从最坏处着眼,高效运行“1311”防汛救灾应急指挥体系,强化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风险排查管控,严格落实“关停撤”各项举措,坚决果断扩面转移受影响人员,加强巡查和抢险救援力量预置布防,各级防汛责任人要立即到岗到位,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宣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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