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台州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7名委员,2025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章程》《台州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及分配情况》《2024年台州市住房公积金计划执行情况和2025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关于印发<台州市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等。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4个处室,9个分中心。从业人员168人,其中,在编104人,非在编64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3331家,净增单位1667家;新开户人数15.11万人;实缴单位34890家,实缴人数73.34万人,缴存额146.7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5.02%、1.30%、3.38%。2025年末,缴存总额1425.0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48%;缴存余额413.36亿元,同比增长7.87%。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9家。
(二)提取:2025年,34.99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16.64亿元,同比增长7.40%;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9.46%,比上年增加2.97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1011.7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03%。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30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9万笔47.8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48%、28.67%。其中,市本级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9万笔7.5亿元,椒江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9万笔7.47亿元,黄岩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4万笔3.32亿元,路桥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6万笔4.16亿元,临海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9万笔7.61亿元,温岭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8万笔6.18亿元,玉环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5万笔4.34亿元,天台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3万笔2.41亿元,仙居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3万笔2.71亿元,三门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3万笔2.13亿元。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42.93亿元。其中,市本级7.19亿元,椒江分中心6.24亿元,黄岩分中心3.33亿元,路桥分中心3.22亿元,临海分中心6.12亿元,温岭分中心5.36亿元,玉环分中心3.75亿元,天台分中心3.03亿元,仙居分中心2.42亿元,三门分中心2.27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0.51万笔729.89亿元,贷款余额294.41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2.97%、7.01%、1.69%。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1.22%,比上年降低4.33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9家。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312笔24300.30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15800.47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30944.87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5年,未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当年无贴息。2025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5004笔231306.6万元,累计贴息10944.99万元。
(四)购买国债:2025年,无买卖国债业务。2025年末,国债余额为0。
(五)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29.39亿元。其中,活期0.41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91.9亿元,1年以上定期7.73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29.35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因辖内资金调剂利息收支抵消影响,调整前业务收入103350.03万元,调整后业务收入102777.39万元,同比下降6.46%。其中(调整前),市本级15416.34万元,椒江分中心14012.24万元,黄岩分中心8385.18万元,路桥分中心9125.58万元,临海分中心15051.52万元,温岭分中心13180.05万元,玉环分中心8490.82万元,天台分中心7727.08万元,仙居分中心6529.01万元,三门分中心5432.21万元;存款利息18964.69万元,委托贷款利息(调整后)83807.91万元,其他收入4.79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因辖内资金调剂利息收支抵消影响,调整前业务支出62992.43万元,调整后业务支出62419.79万元,同比增长6.09%。其中(调整前),市本级8159.65万元,椒江分中心8220.38万元,黄岩分中心5523.79万元,路桥分中心5388.02万元,临海分中心8607.24万元,温岭分中心9498.99万元,玉环分中心5320.85万元,天台分中心4811.71万元,仙居分中心4162.33万元,三门分中心3299.47万元;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59905.00万元,归集手续费1.32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2513.47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40357.60万元,同比减少20.92%。其中,市本级7256.70万元,椒江分中心5791.87万元,黄岩分中心2861.38万元,路桥分中心3737.56万元,临海分中心6444.28万元,温岭分中心3681.06万元,玉环分中心3169.97万元,天台分中心2915.36万元,仙居分中心2366.68万元,三门分中心2132.74万元。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5626.85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919.28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811.47万元。
2025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3672.91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430.64万元。其中,市本级上缴台州市财政局2627.07万元,椒江分中心上缴椒江区财政局2231.25万元,黄岩分中心上缴黄岩区财政局1041.96万元,路桥分中心上缴路桥区财政局1397.27万元,临海分中心上缴临海市财政局2103.72万元,温岭分中心上缴温岭市财政局1901.2万元,玉环分中心上缴玉环市财政局1330.68万元,天台分中心上缴天台县财政局945.62万元,仙居分中心上缴仙居县财政局738.5万元,三门分中心上缴三门县财政局113.37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77185.58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2245.06万元。其中,市本级21962.95万元,椒江分中心22499.04万元,黄岩分中心12208.08万元,路桥分中心13675.24万元,临海分中心22172.63万元,温岭分中心27984.4万元,玉环分中心13469.05万元,天台分中心10676.97万元,仙居分中心5931.96万元,三门分中心1664.74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4627.76万元,同比减少3.12%。其中,人员经费3401.32万元,公用经费465.79万元,专项经费760.65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878.07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625.37万元、96.16万元、156.54万元;椒江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423.59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328.44万元、36.14万元、59.01万元;黄岩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481.81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356.88万元、32.01万元、92.92万元;路桥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395.66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98.28万元、29.38万元、68万元;临海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546.57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391.23万元、34.18万元、121.16万元;温岭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444.11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314.4万元、67.8万元、61.91万元;玉环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418.55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324.59万元、46.48万元、47.48万元;天台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346.75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69.64万元、32.12万元、44.99万元;仙居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361.93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28.64万元、70.54万元、62.75万元;三门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330.72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63.85万元、20.98万元、45.89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372.75万元,不良率0.127‰。其中,市本级0.427‰,椒江分中心0.046‰,黄岩分中心0.008‰,路桥分中心0,临海分中心0,温岭分中心0,玉环分中心0.101‰,天台分中心0.204‰,仙居分中心0.329‰,三门分中心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77185.58万元,2025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70.11%,非企业单位占25.51%,灵活就业人员占4.38%。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77.61%,非企业单位占10.62%,灵活就业人员占11.77%。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6.3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8.93%,租赁住房占11.09%,其他住房消费提取占0,老旧小区改造提取占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1.1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6.02%,出境定居占0.01%,其他占6.46%。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76.12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8.74%,比上年提高1.51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房占38.99%(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61.01%,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0。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43.83%,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56.17%,三人及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贷款占0。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40.91%,30岁-40岁(含)占42.91%,40岁-50岁(含)占14.09%,50岁以上占2.09%;购买首套房申请贷款占92.55%,二套申请贷款占7.45%。
(四)住房贡献率: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3.28%,比上年增长8.32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
贷款政策方面,2025年我市围绕生育、“双碳”、青年安居与住房改善等导向,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提升贷款支持力度:对符合生育政策的多孩家庭,二孩、三孩及以上家庭贷款额度分别在本市最高限额基础上上浮30%、50%;对购买住建部门认证的绿色低碳商品住房家庭,贷款额度上浮10%;对40周岁以下购买首套住房且首次申请贷款的青年人,贷款额度上浮30%;对近2年内出售本市存量住房并“以旧换新”的家庭,贷款额度上浮20%,全方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助力民生安居与城市高质量发展。
(二)当年信息化建设与服务改进情况
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服务“五进”活动,挖掘缴存人提取需求,主动上门提供现场办理、政策咨询等便民服务,实现服务下沉。全面推行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业务,切实缓解购房家庭资金周转压力,为缴存人购房提供便利支持。深化二手房贷款“带押过户”服务,加强多部门协同联动,实现8类情形全覆盖,有效破解买卖双方垫资还款难题。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业务流程,设立专门服务窗口,打通部门数据共享壁垒,推动线上线下服务协同高效。着力破除地域壁垒,推动住房公积金异地还贷提取业务全国通办落地见效,进一步拓宽惠民服务覆盖面,切实提升缴存人获得感与满意度。锚定数据质量提升目标,靶向施策推进数据治理,数据质检评分跃升至97.03分,为住房公积金提质增速筑牢数据底座。
(三)荣誉获得情况
获长三角三省一市建设部门“筑梦长三角 同心向未来”劳动竞赛二等奖。
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