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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提示

商用燃气燃烧器具是餐饮场所常用的设备,其质量直接关系到使用安全和效率。去年,市场监管总局发出通告,自今年7月1日起,商用燃气燃烧器具应当经过CCC认证并标注CCC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近日,市市场监管部门再次提醒消费者,选购商用燃气灶时,应当查看产品是否具有CCC认证。

市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生产者生产商用燃气燃烧器具时,应当正确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消费者可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对企业信息和获认证型号进一步核实。此外,除了燃气灶外,燃气软管、可燃气体探测报警产品、燃气紧急切断阀等配件都有相应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消费者在购买前应检查一下。坚决抵制、拒绝购买无产品名称(商标)、无厂名厂址、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日期的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

燃气根据其来源和生产方式分为天然气、人工燃气、液化石油气,不同气源的燃气灶具产品结构有所区别。市场监管部门提醒,产品适用的燃气气源种类及供气压力通常标在商用燃气器具的铭牌上,消费者务必选购适用于自己实际使用气源的产品。

根据规定,所有类型的商用燃气器具必须具有熄火保护装置,消费者切勿选择不带熄火保护装置的产品,在使用时也切勿私拆熄火保护装置。一旦遇到意外熄火时,熄火保护装置能自动关闭燃气阀,有效防止燃气泄漏。

记者 王永霞 通讯员 徐林 唐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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