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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述法评价“硬指标”激发法治建设“内动力”

近年来,滁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创新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法和季度专题述法相结合制度,聚焦“述法+评议+运用”全链条,规范领导干部“法治账本”,以述法评价“硬指标”激发法治建设“内动力”。全市共有917名领导干部开展现场述法、近5000名进行书面述法;1000余名领导干部纳入市委综合考核“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专项测评范围,年终述法考评率达到100%,实现了领导干部专题述法评议和年度考核述法有机融合,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聚焦“规范+实效”述。制定《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评价标准和结果运用实施办法(试行)》和《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季度专题述法制度》,将县(市、区)党委、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和有关机构等主要负责人全部纳入述法评价范围。细化五类人员述法要点、规范述法报告形式体例,制定专题述法评议规程,组建包括“两代表一委员”、市场主体代表、群众代表等6类人员的评议团,采取“领导集中点评+评议团现场测评”方式,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法治建设要求等作为重点,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等5个方面开展综合评议,结果现场公布,切实做到直面现实讲问题、精准分析谈对策。

聚焦“细化+创新”评。着眼建立覆盖范围广、可量化、可比较的述法评价机制,创新出台《滁州市领导干部述法评价结果综合评定细则》,明确领导干部“专题述法评议+本单位法治建设考核+年终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专项民主测评”量化计分综合评定模式,提高述法结果形成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探索设置专题述法会议现场记者提问环节,围绕群众关心的具体问题进行一对一提问,述法对象现场说明,强化问题导向与监督效能。创新引入信息化手段,将“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专项测评纳入市委综合考核民主测评管理系统,改变传统人工计分的模式,实现系统对考核数据分类采集、实时分析、综合查询、汇总导出,有效提升考评工作效率。

聚焦“激励+约束”用。强化结果运用导向,及时将述法评价结果抄送组织部门,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和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内容,做到履职成效与政绩评价相挂钩,对评价结果为“基本称职”的开展约谈、“不称职”的启动专项法治督察。以发现问题为切入口,着力做好述法评价“后半篇”文章。将有关人员法治建设年度考核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通报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市委依法治市办与市纪委监委联合出台《滁州市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协作工作办法》,将贯彻落实党中央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纳入纪委监委监督和巡察范围,形成监督合力,确保领导干部能够坚守法律“底线”,营造全社会信仰法治、敬畏法治、善用法治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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