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财政局积极探索研究基本支出定额标准、构建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并推进标准应用等工作,已编制或论证形成会议费、培训费、评审费等通用标准9项,学生资助、困难群体保障等专用标准6项。
为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动过紧日子制度化常态化,不断丰富和完善预算支出定额标准体系,近日,市财政局印发了《宿迁市市级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行动方案》《市级行政和参公单位日常公用分类分档定额标准》和《市级事业单位日常公用分类分档定额标准》,初步形成“1+2+N”支出标准体系,进一步提升标准体系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为助力财政治理现代化筑牢基础支撑。
一是加强制度顶层设计。着眼标准体系长远建设,研究制定《行动方案》,建立协同高效工作机制,明确通用标准、专用标准、部门内部标准的制定依据、制定程序、方法步骤、质量控制等内容,提升标准制定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二是推进标准体系建设。逐步建成涵盖财政重点支出领域、部门主要共性项目和重大延续性项目的项目支出标准体系,规范标准编制,与经济发展、物价水平、财力状况以及预算安排和实际执行情况相衔接,确保标准经济合理、简便易行。
三是强化标准体系应用。将财政标准作为预算编报、审核和安排的依据,凡标准适用范围内的项目支出,市级部门应在标准限额内编制项目预算;对于适用于通用标准和专项标准的项目,预算实行分项核定、总额控制,各分项间可统筹使用。将标准应用情况作为衡量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推进标准应用信息化建设,实现标准应用的常态化、制度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