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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努力干活,早点把钱还上”

台传媒通讯员周欣颖

“我在这里已经干了3个月,为了多赚点,昨晚还加班干活了呢!”12月11日,面对前来回访的仙居法院执行干警王梦雪,19岁的小陈脸上满是阳光。

2023年,小陈骑电动车时不慎撞伤叶阿姨,法院判决其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4.9万余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小陈迟迟未能履行,叶阿姨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王梦雪接到案件后,通过线上查询并多次下乡实地走访,发现小陈名下确无存款、车辆、房产等可供执行的财产。更让人揪心的,是小陈家庭的实际情况:母亲因脑瘤瘫痪在床,需人常年贴身照料;父亲一边操持农活,一边照顾病妻;哥哥则在多年前,已因病去世。

小小年纪的小陈,根本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他的“难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准区分失信与失能的相关精神以及仙居法院关于失能被执行人的相关评定办法,经过严格核查和审慎评估,法院认为小陈的情况符合“暂时失能”的认定标准,即暂时无履行能力且生活极度困难。

王梦雪主动将详细的调查情况和认定依据,向陈阿姨进行了充分说明和沟通。“他才19岁,爸妈都在,怎么能算是失能呢?”对此,叶阿姨并不认可。

“案子要执行,但更要看实际情况。强制拘留或纳入失信名单,可能压垮这个本就困难的家庭,也未必能执行到案款。”王梦雪决定转变思路,邀请小陈所在地的乡、村干部共同参与,搭建一个沟通调解的平台。

前不久,仙居法院在乡政府调解室里组织召开听证会。小陈所在村的干部将小陈的家庭困境和收入情况坦诚告知叶女士,王梦雪严肃地向小陈释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乡干部与小陈的舅舅则和小陈说起了责任与担当。

“小陈和我孩子差不多大,家里也确实困难。”在得知小陈家庭情况后,叶阿姨理解他的难处,态度有所缓和并接受了各方意见。

“谢谢你给小陈机会,但是你也急需钱来做康复训练,不能让你等,这钱我先垫一部分!”叶阿姨的理解让小陈舅舅感动,他当即表态。

经过沟通协商,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小陈分两期支付4万元了结案件,其中舅舅先行垫付2万元。和解协议签署后,小陈对着叶阿姨深深鞠躬,并感谢舅舅的信任,保证日后一定每月按时还款。

“小陈,这4万元钱眼下看是座山,压得你喘不过气,但你未来还会有很多的4万元,回头再看它也就是个坡坎。挺过去,别让它把你压垮了,好好干!”临别之际,王梦雪给小陈鼓劲。

近日,小陈主动联系王梦雪,说自己在一家汽车零件制造公司上班,正在努力挣钱。“自己闯的祸,自己得扛。谢谢大家给我机会,我一定会早点把钱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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