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释放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效能,拓宽缴存人公积金使用渠道,切实减轻群众住房支出压力,宣城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自2026年4月1日起,全面开放住房公积金提取用于支付宣城市行政区域内自有住房物业费业务,公积金惠民红利直达千家万户。
政策落地以来,便民成效显著。截至目前,本市累计办结物业费提取公积金业务8367笔,提取资金总额1870.80万元,资金直接拨付至缴存人个人账户,推动公积金使用场景从购房置业延伸至日常居家消费,有效缓解居民物业费支出负担。
本次提取政策覆盖范围广、支持力度大、额度互不冲突。缴存人及其配偶均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缴纳宣城辖区自有住宅物业费,年度最高可提取2300元,且允许分多次办理。已办理住房还贷提取的职工,可同步申请物业费提取,两类业务提取额度互不占用,多重惠民政策叠加保障群众安居需求。
业务办理渠道精简高效,依托大数据实现房产信息自动核验,线上线下双线服务全覆盖。线上核验到房产信息的缴存人,可全程零材料网办、资金即时到账;线上无法匹配房产信息的群众,仅需携带身份证、婚姻证明、本人一类储蓄卡、不动产权证,即可前往线下窗口现场办理,办事流程简化、群众办事省心。
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坚守惠民服务初心,持续落地公积金扩围系列利好政策,有序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房屋维修资金提取等便民举措,不断精简办事环节、升级服务体验,持续放大公积金民生保障作用,助力宣城宜居城市建设,切实守护群众安居美好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