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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常州市出台《关于加强我市住宅电梯运行维护管理的通知》

市住建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深入调研、多方论证的基础上,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我市住宅电梯运行维护管理的通知》,并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通知》的出台历经多轮专题研讨、广泛征求意见等程序,旨在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电梯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通知》重点明确了三方面要求:一是明确住宅电梯的电梯使用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二是电梯运行维护费应单独列账、专款专用,不得在物业公共服务费和公共能耗费中重复收取;三是明确要求电梯运行维护费应按规定在物业管理显著区域和“阳光物业”平台上定期公示。

《通知》的出台有利于保障我市住宅电梯安全可靠运行,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构建和谐美好的居住环境。住宅电梯运行维护是群众较为关心的话题,《通知》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有关标准,维护居民权益。

下一阶段,市住建局将以《通知》实施为契机,持续开展住宅电梯运行维护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收费行为和服务标准,切实保障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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