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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发放首批“林票”

11月27日上午,我市举办首批林票签发见证现场会,正式发放全市首批3张“林票”,832.798亩林地领到了“价值身份证”,“看不见的林地收益”变成了“可量化、可流通、可融资的资产”。

现场会上,3家国有单位分别与本地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并派发林票。其中,市林场与雨山区南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合作经营,涉及商品林地480.388亩;博望横山国有林场与博望镇山宁村开展合作造林,涉及补充林地储备库地块22亩;含山县润含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林头镇镇办集体林场开展合作经营,涉及林地330.41亩。

“按照合同约定,横山国有林场与博望镇山宁村开展合作造林,林场占股权比例的20%,山宁村村委会占股权比例的80%,产出收益后按照约定股权比例进行分红。”拿到林票后,博望镇山宁村村委会副主任张军现场算了一笔“收益账”,“以这22亩补充林地储备库地块为例,种植油茶每亩林地的收益预计能达到4000元,对于已完成造林的林票,鼓励社会和个人按照协商一致的价格认购,林票持有人在无认购的情况下,可对接金融机构申请质押贷款。林票就是咱们的‘绿色存折’!”

林票是一种林地、林木的权利凭证。马鞍山版“林票”突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主力军作用,创新探索“国有+集体”深度融合模式,充分整合国有林场的人才、技术、资金、管理优势与集体林地的资源优势,通过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集体经济组织合作造林或合作经营,实现规模化经营、森林质量提升、国有和集体双收益。

今年以来,我市探索建立“林票+碳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已先后出台《马鞍山市“林票+碳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马鞍山市林票管理办法(试行)》,从林票类别划分、制发注销流程到使用监督管理,均作出详细规范,为林票的推广与应用筑牢政策基础。

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支持金融机构参与林票质押融资,拓宽融资渠道,并鼓励创新“林票+林下经济”“林票+生态旅游”等融合模式,丰富林票收益来源,推动林票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记者 黄筱敏 通讯员 甘婵婵 余梦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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