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亳州警方查处三起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件,4名涉案人员因涉嫌非法储存、运输危险物质被依法行政拘留。
11月7日,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治安大队在日常摸排中发现,辖区十九里镇马寨村一家社火店存在违规储存嫌疑。民警突击检查后发现,该店铺一楼正常经营社火生意,二楼却暗藏“玄机”,现场查获未取得合法审批的烟花爆竹103件。店主李某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行政拘留。
近日,市公安局谯城分局治安大队在日常排查中掌握关键线索:芦庙镇袁庄村一处民房内疑似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治安大队联合芦庙派出所迅速开展突击检查,发现简陋民房内层层堆叠着各类烟花爆竹,经清点总数高达1081件。该储存窝点未取得任何合法审批,缺乏基本消防与安全防护设施,且四周紧邻村民住宅,一旦发生燃爆,将严重危及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民警当场控制嫌疑人吴某,其对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市公安局谯城分局观堂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马某与杨某驾驶货车在观堂镇街上伺机售卖烟花爆竹,当场查获烟花99箱、爆竹93箱。经查,该批烟花爆竹由马某从外省购买后储存在家中,委托杨某驾车运输销售,二人未取得任何合法手续,目前二人均因非法运输、储存危险物质被依法行政拘留。(记者 曾莹莹 通讯员 路传岗 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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