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江苏省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苏办发电〔2025〕39号)以及《关于反馈江苏省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初审意见的函》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市“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时间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一、公示对象名单
(一)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推荐对象(3个)
1.扬州市司法局
2.高邮市人民检察院
3.广陵区司法局
(二)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5名)
1.高明杰,男,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扬州市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副组长、一级监察官。
2.申昕,男,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中共扬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3.陈建志,男,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4.管爱明,男,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宝应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5.黄晨,女,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江都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
二、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中共扬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举报:0514—80986600
邮箱举报:yzzffz@sina.cn
通讯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460号
邮政编码:225000
2025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