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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发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3条”

  5月14日,浙江省政府举行政策吹风会,正式发布《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三条措施》(简称“民营经济新增13条”)。这是继2023年“民营经济32条”之后,浙江再次打出的政策“组合拳”,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优服务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推动浙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

  此次出台的13条措施聚焦科技创新、领域开放、要素改革、法治保障四个维度,其中明确的量化指标超过20处,突出“补缺位、提标准”的政策集成效应。

  科技创新:企业主导不低于70%,人才认定“企业说了算”

  第1至4条聚焦科技创新,着力激发民营经济新动能。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企业参与占比不低于80%,其中主导占比不低于70%;面向民营企业评选的人才,在省级人才计划中占比不低于50%。浙江还推出“企业认定、政府认账”人才自主评价机制,打破传统人才认定标准,赋予企业更大话语权。

  人工智能是重点发力方向。浙江每年将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人工智能+”,开放大科学装置、超算中心、中试平台等创新资源,推动国企每年开放场景30个以上,支持民营企业深度参与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

  领域开放:9大领域向民资开放,持股比例最高提至20%

  第5至7条聚焦领域开放,为民间资本拓展更大的投资空间。在国家明确的铁路、核电等7个领域基础上,浙江新增海上风电、城市基础设施两个领域,向民间资本开放领域拓展至9个。

  更具突破性的是参股比例的提升。具备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不低于10%,其中核电、深远海风电项目提高至“不低于20%”,并建立后续逐步提高持股比例的动态优化机制。浙江还建立专项论证机制,规范民资参与程序,首次明确未经论证不得审批(核准),以刚性程序保障民间资本的参与权。

  要素改革:“3个70%”升级为“3个80%”,续贷年增超5000亿

  第8至10条聚焦要素改革,强化民企高质量发展保障。省“4+1”专项基金投向民间投资项目比重、新增工业用地中支持民间投资项目比重、新增能耗支持民间投资项目比重,均由原来的“不低于70%”提升至“不低于80%”。

  金融支持力度同步加大。浙江将持续扩大无还本续贷规模,2026年新增5000亿元以上,后续余额保持每年5%以上增长。截至今年3月末,浙江民营经济贷款已超10万亿元,普惠小微贷款达6万亿元,均居全国前列。

  法治保障:严禁不合理门槛,企业信用修复10日内办结

  第11至13条聚焦公平法治,着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全省招投标信息统一公开发布,严禁设置不合理门槛;对超涉案标的额查封冻结资产,经核实属实的,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对有发展前景、暂时陷入困境的被执行企业,采取“活封活扣”措施,允许在法院监督下继续生产经营。

  在政务服务端,信用修复自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结,涉企办事路径清晰公布、一键可达。

  政策逻辑:加码、破壁、补缺

  “民营经济新增13条”的底层逻辑集中于三点。一是对标国家政策主动加码——开放领域从7个拓展至9个,要素保障从“3个70%”提升至“3个80%”,股权比例从“可在10%以上”明确为“不低于20%”。二是以制度刚性破除隐性壁垒——未经论证不得审批、超标的额查封依法纠正等条款,将民营企业的“公平权”从原则性宣示推向可操作的制度安排。三是直面企业实际痛点——通过“政策找企业”智能匹配平台、“企呼我应”诉求响应平台等数字化工具,精准补齐企业获取信息与反映诉求的渠道短板。

  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民营市场主体占比逾95%,民营经济贡献了全省约70%的GDP和80%以上的就业。在全国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背景下,浙江此番以20余项量化指标的政策组合拳,持续擦亮民营经济这张“金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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