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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获激励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关于2023年度棚户区改造、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拟激励对象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我市入选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激励名单。

2023年,我市强化“政府端”主导,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同时,支持“社会端”需求,鼓励多主体投资建设,按照“职住平衡”原则,支持产业园区中工业项目配套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2023年,支持阜南县弗迪新能源产业园新建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3135套,项目实现当年开工、当年竣工、当年分配,保障1万多名职工安居宜业。

优化“服务端”环境方面,我市建立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审查工作联动机制,通过提前审核、并联审批等发放项目认定书,3个符合条件项目获金融机构贷款支持1.83亿元。加大“需求端”保障方面,坚持实物筹集与租赁补贴并举,对实物房源暂时无法满足保障需求的,按照不低于市场平均租金的10%给予补贴;推行常态化受理保障,2年来共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补贴5011户、430万元。

2023年,我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6938套(户),完成年度任务的117.7%。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筹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10436套(户),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的69.6%。

据了解,依照省政府相关激励措施,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成效明显的地方,将在中央及省财政补助资金分配时,获得一定资金激励,用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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