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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长护险辅具租赁全面落地 有需要可向经办网点咨询

得益于苏州市长护险政策升级,辅助器具的租赁服务费用也被纳入支付范围,让不少家庭受益。目前,长护险辅具租赁服务已在我市全面落地,现有85人申请,45人已经享受服务,其他正在适配中。苏州市医疗保障局提醒,符合条件的长护险参保人员可向经办网点进行咨询和申请。

据介绍,我市长护险政策经过优化升级,将电动护理床、手动轮椅、多功能轮椅、康复助行器的租赁服务费用,纳入了长护险基金支付范围。用“租赁”代替“购买”,个人只承担一小部分租赁费用,不仅能够满足失能人员对辅具的多样化需求,还能极大缓解失能人员家庭的经济负担。

哪些人可提出申请?据介绍,经失能等级评估符合我市长护险待遇享受条件、选择居家护理服务、有护理服务辅具配置需求、经适配评估确认需要配置辅具的参保人员,可享受辅具租赁服务待遇。参保人员入住医疗机构或养老机构期间,不享受辅具租赁服务待遇。

根据相关待遇标准,参保人员选择目录内的辅具产品,按规定的支付标准支付辅具租赁服务费用,其中长护险基金承担85%,个人承担15%。一个自然年度内,辅具租赁服务费用最高限额为5000元/人,在限额之内的费用由长护险基金按比例支付,超出限额的费用由个人承担。年度额度限当年使用,结余不予变现、结转。租赁周期原则上不少于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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