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平桥分局颁发了一张“餐饮服务管理”经营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系《江苏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施行以来的全区首张,标志着持证企业正式具备提供餐饮管理服务的资质。
《办法》于2024年8月1日正式实施,在食品经营项目中单独设立食品经营管理类,并明确食品经营管理包括食品销售连锁管理、餐饮服务连锁管理、餐饮服务管理。《办法》明确了承包经营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的企业应在所在地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其经营规模和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应与拟承包食堂的经营面积、经营项目、供餐人数等相匹配。承包经营企业应具有与所承包的食堂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能力,并按照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另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承包集中用餐单位食堂。
新规正式施行当月,和平桥分局许可窗口接待了一家餐饮服务管理企业的咨询,该企业表达了办理食品经营管理类许可证的意向。对此,工作人员积极响应,认真研究相关政策,分局、科室联动,共同为企业提供专业指导,以实际行动跑出行政服务“加速度”。在许可环节,区市场监管局对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架构、人员专业素养、制度建设等多层面进行了严格审查,在确保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核无误后,立即组织现场检查,确认企业符合条件后,第一时间为其颁发了食品经营管理类许可证。
“有了这张许可证,我们就拥有了新名片!可以用新身份从事食品经营管理了,非常感谢你们的指导和帮助!”企业负责人表示,这张许可证是企业作为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承包经营者的“入场券”和“新名片”,明确了承包需要匹配的经营项目和管理要求,有效提高了群众对其从业资质的认可度与信任度,极大增强了企业发展信心。企业将以此为契机,在后续经营活动中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共同守护集中用餐单位“舌尖上的安全”。
下一步,崇川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新规宣传力度,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方案,严把食品经营许可准入关口,助力食品经营行业新业态、新模式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