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

首页>地方频道>合肥>要闻

合肥放宽异地缴存人“商转公”业务办理年限,6月1日起施行

  5月20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放宽异地缴存人“商转公”业务办理年限的通告》,明确自2026年6月1日起,进一步放宽异地缴存人“商转公”业务办理年限。

  根据通告,符合“商转公”业务办理条件的异地缴存人,在2022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发放的合肥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可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截至2026年4月末,全市(含省直分中心)公积金个贷率为89.43%,市中心为94.11%,资金状况为此次年限放宽提供了条件。

  从2020年到2022年:两年两次放宽

  此次调整是合肥市今年以来对异地缴存人“商转公”业务年限的第二次放宽。

  今年4月1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优化“商转公”贷款政策通知,首次开展异地缴存人“商转公”业务,彼时规定可办理2020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并明确“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持续放宽异地缴存人‘商转公’业务办理年限”。

  仅时隔两个月,政策便兑现了“适时持续放宽”的承诺,将贷款发放时间限制从2020年底大幅后移至2022年底,意味着此后两年间购房并办理商业贷款的异地缴存人,也将被纳入“商转公”覆盖范围。

  谁可以申请?如何办理?

  根据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此前发布的政策解读,异地缴存职工是指非合肥市行政区域缴存职工,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并已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且符合“商转公”贷款其他申请条件的人员。

  异地缴存人办理“商转公”贷款的基本流程与合肥市缴存人一致,主要包括贷款咨询、申请受理、材料审核、签订合同、办理抵押、贷款发放等环节。需额外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证明材料,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展示“业务办理电子码”方式提供。

  贷款额度计算方式与合肥市缴存职工相同,根据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还款能力、所购住房价值等因素综合确定,且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扣除两个月本息)余额。

  政策脉络:持续扩大“商转公”覆盖面

  从政策演进看,合肥“商转公”覆盖面正呈现持续扩大态势。同一轮优化中,合肥市还放宽了本地缴存人“商转公”业务办理时限,符合条件者凭原商业银行出具的确认书即可申请,不再限制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发放时间。省内其他城市也在同步推进,阜阳自2026年1月起已允许省内异地缴存人申请“商转公”贷款业务。

  对于在合肥购房的异地缴存人而言,“商转公”意味着房贷利率从商业贷款利率切换为公积金贷款利率,月供负担将显著减轻。从4月首次开放异地缴存人“商转公”,到6月年限大幅后移至2022年底,政策的连续快速迭代,正将更多新市民群体纳入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的制度红利之中。

声明:本文由网络公开资料整合整理,部分图片、文字素材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学习交流与信息参考,不代表本平台观点。相关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篡改: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长三角城市网。联系电话:15301592670;广告合作:19951968733。
53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