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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推出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政策

12月15日,常州美硕电子有限公司新一批音箱外壳下线。“由于启用了新型专利技术,注塑车间的生产效率提高了25%,良品率达98%,确保了整体品质的卓越性。”该公司副总经理王淑琴说。
  该新技术的专利权人为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材料工程学院副院长王乾。得益于常州在全省率先推出的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政策,美硕电子在常州市产科教联盟公共服务平台上选中这一技术,并在一年内成功应用到产品生产线上。
  作为专利大国,长期以来,我国专利技术的买卖和转让困难重重,原因无外乎两方面:对企业而言,使用专利成本高、风险大,市场接受度难以预测;对高校院所而言,既怕“贱卖”,又怕“卖不掉”,导致很多专利难寻“用武之地”。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
  2024年10月,常州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试点工作方案》,并在常州科教城进行试点。
  《工作方案》明确,鼓励高校和公共研发机构将已授权且有效的专利技术在常州市产科教联盟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同时由该平台提供专利技术的供需对接等服务。许可双方约定采取“零门槛费+里程碑支付+收入提成”或“延期支付”等合同方式支付许可费。常州科教城管委会根据合同给予相应补助,单个专利平均补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每个高校和公共研发机构不超过30万元/年。
  为此,常州还引入第三方担保机构,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风险防控保障机制,担保费由科教城管委会承担。
  “果子”甜不甜,尝了才知道。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这一创新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打破了“一手交钱一手拿货”的传统方式,解决了信息不对称、供需不匹配、价格不确定等问题。
  “企业可以近乎零成本地先试用技术、看到效果,大大降低了他们的合作顾虑,从而打破了‘企业不敢买、高校卖不动’的僵局。”常州大学科技处处长张屹说。
  目前,张屹与常州腾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专利技术转让合同正在实施中,其获得的3项专利帮助企业解决了自动化精准拆解这一核心技术难题。
  “先使用后付费”政策实施一年来,高校院所和企业的参与热情与合作意愿不断升高:首批签订的14份“先使用后付费”技术许可合同正在实施中,合同总金额202万元。截至目前,常州市产科教联盟公共服务平台上已征集“先使用后付费”备案专利技术100余项,10多家企业表达了浓厚的合作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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