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筱筱)3月4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了解到,元宵前夕,虽然台州交警早已发布了查酒驾的“预告”,仍有部分市民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据统计,元宵夜,全市共查处酒驾醉驾55起。
3月3日20时40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一大队前所中队在椒江区章安街道杨汾公路双洋村路段设卡查酒驾整治中,一辆自东往西方向行驶的小型轿车涉嫌酒驾被民警查获,经现场对该车驾驶人吴某进行酒精测试仪呼气检测,结果为5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驾驶员吴某为了庆祝元宵节,和朋友在杜桥镇大汾一家排档,喝了2瓶啤酒,心存侥幸酒后驾车返回家中就被交警逮个正着。
无独有偶。3月3日晚,玉环楚门交警中队在辖区楚门镇泗小线腾飞铜业前路段开展酒驾查处行动。19时许,一辆小型汽车经过被交警拦下例行检查,经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3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员认为自己喝得不多,侥幸上路。
3月4日0时01分许,项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椒江区市府大道与中心大道路口往南约100米处时,被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四大队二中队交警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192mg/100ml,属于醉驾。
据悉,为深入推进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防范涉酒肇事肇祸风险,全力维护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3月3日(元宵节),台州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四批次“清患二号”酒驾醉驾严管严查专项行动。全市各地交管部门根据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和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显性用警、城乡联动、高地联勤”“小单元作战+错时勤务”组建夜间查处小分队,在餐饮娱乐场所周边、城乡接合部、农村县乡道路、高速收费站出入口等高发易发区域开展查处行动。
在此,交管部门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亲朋好友间也要互相提醒,坚决劝阻制止酒驾醉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