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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出台

1月7日,由国家能源局印发的《能源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布。《办法》旨在夯实能源行业信用制度基础,规范有序开展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能源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和治理机制。《办法》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办法》立足建立能源行业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示披露、评价应用、信用修复、异议处理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全链条制度规范,与失信行为分类、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监管应用措施、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保障等实现有效衔接。”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将强化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及信用监督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权威性,进一步深化信用信息在行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融合应用,充分释放信用管理效能。

为强化对守信行为的激励,《办法》明确,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在开展行政审批、准入注册、资质许可、项目核准、财政资金支持、试点示范等工作中,对守信主体可采取信用承诺、容缺受理、绿色通道等便利服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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