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如皋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在长江保护法实施五周年之际,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农业农村局、长航公安南通分局、如皋市法院等多部门举办“法护长江五载 共助绿水安澜”主题增殖放流活动。120尾中华鲟、3000尾胭脂鱼、2000尾长吻鮠悉数汇入一江春水,欢快地投入母亲河的怀抱。
近年来,我市以严格公正司法构筑起生态安全坚固防线,为长江大保护落地见效筑牢司法保障。依托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如皋市法院对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案件实行跨区域集中管辖,2021年3月1日至今,共审结环境资源刑事、行政、民事案件671件。该院始终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依法惩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行为,五年来共判处罪犯1076人,其中判处监禁刑407人。
凝聚执法司法合力,如皋市法院牵头与江阴市法院、南京市玄武区法院签署《长江流域(江苏段)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与南通市检察院、南通市公安局等9部门签署《南通生物多样性司法协同保护框架协议》,与靖江市法院、靖江市检察院等9部门签署《“碳汇+”生态环境司法协同保护框架协议》,形成跨区域、跨部门、多层级的司法协同保护格局。
延伸司法保护触角,创新生态修复方式。如皋市法院在南通、靖江分别设立以生物多样性、碳汇、水生态、湿地、历史文化遗产为主题的司法保护项目,为生态系统提供多维度修复选项。累计向长江放流鱼苗78万余尾,种植珍稀植物50株,救助野生鸟类500余只。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实现惩治犯罪、修复生态、赔偿损失“一判三赢”,共审结涉环境资源民事公益诉讼101件,标的额2375万元。激活生态修复资金效能,及时向上海、安徽铜陵、江苏泰州等受损地跨省市移交32起案件76人缴纳的生态修复资金540余万元,推动长江流域一体保护。
五年来,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形成强大威慑力,“长江大保护”成为社会公众的自觉行动。环境资源刑事案件数量“五连降”,2025年环境刑事收案数较2021年同比下降84.83%,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长江生态明显好转,“微笑天使”江豚等珍稀动物频频出现。恢复性司法理念逐步深入人心,被告单位、被告人生态修复的主动性明显增强,一审结案前主动修复生态环境、预缴生态修复费用的比例为50.77%。
守护“一江碧水、两岸青山”,需要持之以恒、协同发力。当天,如皋市法院与长航公安南通分局、崇川区检察院联合发布《长江保护法》施行五周年工作情况;长航公安南通分局如皋派出所如皋刀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警务室揭牌设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