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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7家省级企业获奖励

近日,市科技局发布有关政策兑现通知,对2023年市区范围新认定的7家省级科技领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给予750万元奖励,以真金白银力挺企业在创新“赛道”上再创佳绩。

根据我市有关规定,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领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50万元、100万元奖励。此次,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为省级科技领军企业,浙江长江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浙江晨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麦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聚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都利阀门有限公司、精工阀门集团有限公司被认定为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目前,全市累计拥有省科技领军(小巨人)企业20家,其中科技领军企业5家、科技小巨人企业15家。

瑞浦兰钧是我市一家专注锂离子电池的研制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从行业黑马成长为省级科技领军企业,此次获得150万元奖励。“掌握核心技术是瑞浦兰钧能源的领先之道。”瑞浦兰钧有关负责人说,公司以技术创新作为核心竞争力,研制1000多项专利技术,获得超百项国际认证,一批自主研发的新产品破解行业技术痛点问题。

瑞浦兰钧的成长轨迹正是温州市不断提升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生动写照。近年来,我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加快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的科技企业成长体系,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立科技企业培育库,针对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和层次的企业,进行分类指导、分层推进,精准服务,指导企业解决在技术、人才等方面遇到的“成长的烦恼”。(记者 周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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