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助力青年就业
为企业储备优质人才
现面向全市征集就业见习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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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稳就业、聚人才、促发展!
•符合南京产业方向,中央驻宁企事业单位及下属企业、在宁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等,愿意吸纳2026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的用人单位;
•用工备案登记地在南京,依法经营满1年,用工规范、信用良好、社会责任感强,在职职工10人以上;
•能提供适配青年的见习岗位,科研类、技术类、管理类……各类岗位都可以;
•有专人负责就业见习工作,有见习管理制度,配备2名及以上带教老师。
•就业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补贴:单位先按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南京市现行标准为每人每月2660元)发放基本生活费,政府再按该标准的80%补贴给见习单位(即每人每月2128元)
•就业见习指导管理费补贴:每人每月300元
•一次性留用补贴:每人1500元(期满留用率达50%及以上、且与就业见习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意外伤害保险:市人社部门统一为就业见习人员办理,无需见习单位缴纳费用。
•依托媒体宣传、联动校园招聘,推送用人需求;
•通过“江苏智慧人社”平台,链接青年人才,实现岗位发布、简历投递与人岗对接全流程办理;
•推行“技能培训+见习”融合培养,提升见习人员适岗性与稳定性。
•离毕业时间不足6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离校 2 年内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归国、港澳台大学生)
•毕业年度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技工院校毕业生
•16-24 周岁登记失业青年
1. 打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登录单位账号,地区请选择[南京];
2. 选择[单位办事]—[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就业见习基地申报]
3. 填写企业相关信息,上传附件后,点击确认提交(注意:单位所属区划选择纳税地,指导师资须为本单位职工)
4.填写完成后,经区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正式认定为就业见习单位。
人才是单位长远发展底气
我们期待更多优质单位加入
一起为青年就业搭台
为南京发展聚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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