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徽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向徽州区自来水公司颁发了我区首本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该区取水权正式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水权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标志性成果。
取水权属于民法典规定的用益物权。以往企业仅持有取水许可证,属于行政许可凭证,水资源资产价值无法充分释放。取水权不动产登记落地,打通了“水资源”向“水资产”转化关键通道,一方面明晰用水主体产权边界,强化合法取水权益法治保障;另一方面,赋予取水权资产属性,依法支持取水权抵押融资,有效缓解用水经营主体融资难题。同时提升水资源精细化、法治化管理水平。
下一步,徽州区将持续推进取水权不动产登记试点推广,优化办事流程,梳理登记规范,积极总结试点经验,持续激活水资源资产价值,以改革助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赋能绿色低碳发展,为徽州区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高质量协同发展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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