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记者从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杭州市推动碳排放双控工作十条》(以下简称《杭碳十条》)日前印发,推动杭州碳达峰试点城市创建。
此次印发的《杭碳十条》提出,科学有序推进碳达峰,实施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30年全市单位GDP碳排放较2005年下降75%以上。
为落实国家推进重大项目碳排放评价要求,杭州计划制定实施“两高”行业项目碳排放评价技术导则,对存量“两高”行业项目,做好项目投产后能碳监测预警与节能降碳诊断;对新上“两高”行业项目,推进全生命周期能碳管理和验收数智化,“十五五”时期,探索分类实施碳排放等量、减量替代。
推进零碳园区和碳普惠平台建设方面,《杭碳十条》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园区)创建国家和省级零碳园区;积极探索绿电直供模式;制定实施绿色出行碳普惠平台试点方案,探索以市场化机制激励全社会参与绿色出行。
围绕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和认证,杭州计划制定碳足迹管理体系工作方案,培育第三方核算、认证机构,支持开展出口导向型产品碳足迹核算和标准编制,完成一批产品碳标识认证应用,探索建立部分产品碳足迹数据库,推动与长三角、粤港澳等区域数据库、碳标识的互认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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