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审计局建立健全审计监督与组织监督的贯通协同机制,着力构建衔接顺畅、成果共享、协调高效、保障有力的监督工作格局,激发监督治理效能。
一是完善制度机制,协同贯通力度进一步加大。印发《淮北市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实施办法》《关于完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管理与干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的意见》《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联席会议会商、计划执行约束、信息沟通协调、审计成果运用等工作协调机制,提升监督合力。充分发挥审计结果运用“抓小抓早抓苗头”的作用,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出台《市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风险预警提示办法(试行)》,列示预警提示问题144方面397种,提出预防措施153条,有效提高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风险识别能力。
二是服务中心大局,审计监督效能进一步提升。聚焦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全面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监督,2023年度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3个,同步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1个,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87亿元。提请市委审计委员会印发《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工作方案(2023—2027年)》,启动新一轮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牵头编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流程图,探索统一制订工作方案、统一调配审计资源、统一处理处罚口径、统一文书格式和统一汇总上报“五统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程序。在审计过程中,以“六审六评”落实“审事评人”为出发点,客观审慎作出审计评价,为领导干部精准“画像”,促进领导干部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三是加强协作配合,推进监督衔接进一步紧密。加强信息共享,与市委组织部定期对接,通过周期性信息互通共享,对审计对象实现动态化管理,及时更新审计对象数据库。沟通计划制订,充分征求市委组织部意见,根据市委组织部提出的领导干部年度审计建议名单,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纳入审计机关年度项目计划。推动审计整改,每年联合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常态化开展审计整改联合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当年度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深化成果运用,及时向市委组织部提交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等审计结论性文书,根据干部选拔任用需要及时反馈审计情况。市委组织部将经济责任审计纳入干部管理监督体系,将审计情况纳入领导干部本人档案,并作为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强化审计结果在干部管理和综合考核中的运用。






